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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精神卫生立法将照顾老中青多个人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10:55 京华时报

  10月10日是以“健身健心,你我同行”为主题的世界精神卫生日。记者在北京市卫生局10月9日召开的“关注精神卫生专家访谈会”上了解到,《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将在2007年前后公布;而广受关注、“难产”多年的《中国精神卫生法》也有望在未来的两三年内出台。

  我国精神疾病患病率增高

  专家指出,近年来我国精神疾病患病率呈上升趋势,尤其是情感障碍患病率上升比较高。据专家估算,在北京大约有15万到20万左右重性精神病患者。

  相关专家指出,近年来我国的精神疾病患病率上升,除了和社会压力增大、生活节奏快有关外,还和人的平均寿命延长、某些精神疾病好发年龄人群数量提高、人们就医意识提高、精神疾病识别率提高、流调方法和诊断标准不同等因素有关。

  儿童心理障碍发生率高识别率低

  北京安定医院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专家郑毅指出,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儿童心理障碍的发生率高达1/5,但正像世界卫生组织专家指出的那样,儿童心理障碍的识别率非常低,还不到1/5,也就是说,80%的儿童青少年的精神卫生问题被忽略了。这也导致儿童青少年中抑郁、暴力、网络成瘾、物质滥用甚至自杀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

  郑毅指出,预防心理疾病应该从儿童、青少年抓起,因为这个群体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中的群体,而且是心理敏感的个体,容易受到伤害,社会的影响对他们的成长非常重要,暴力、凶杀、网络、压力等诸多因素都可能使他们的心理受到不良影响。

  据郑毅透露,我国将进行儿童精神病流行病学调查,了解其发病情况等,同时还将出台儿童多动症的防治指南,以规范该病的治疗。

  大学生心理也脆弱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会长蔡焯基教授指出,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现在大学生面临着来自学业、就业、人际、情感等各方面的压力,由此引发的各种心理问题也不断浮出水面。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在面临着来自社会各方面压力的同时,缺乏正确应对压力的能力,自我调节能力相对较弱,处理不当就会引发种种心理问题,如情绪的焦虑和抑郁,甚至可能导致出走、休学、自杀、凶杀等严重事件。

  中国社会调查所(SSIC)日前在北京、上海、广州等8城市对2000名在校大学生进行了一次心理健康状况调查。调查显示,75%的同学认为压力主要来源于社会就业,半数大学生对毕业后的发展感到迷茫,还有8.3%的同学称自己曾有轻生的想法。此外,人际、恋爱等也是大学生遇到的常见问题。

  针对大学生群体日益突出的心理健康问题,中国心理卫生协会联合北大、清华、人大、北航等京城10所知名院校和惠氏制药有限公司,日前共同发起了一场旨在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意识的“绿丝带行动——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科普讲师团”活动。据悉,此次活动将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十个城市的30多所高校中举办精神健康专题讲座,而且将把重点放在目前在大学生中患病率比较高的抑郁障碍上。讲师团的心理卫生专业人员将通过科普讲座向大学生们介绍抑郁障碍特别是抑郁症的特点和预防治疗常识。

   《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呼之欲出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专家唐宏宇指出,精神卫生立法是为了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和控制精神障碍,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的监测和管理,规范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程序等。据透露,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吸收了上海市和国家精神卫生立法的经验,在2005年立项、2006年市人大常委通过,将在2007年前后颁布。

  唐宏宇还透露,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颁布后,北京市将成立专门的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该机构将有专门的资金和人力,可以统管全市的精神卫生工作。届时还将建立起全市的信息报告体系,所有信息都将上报到专门的单设机构中,同时也会考虑到精神疾病患者的保密性,采取分阶段、分病情报告。

  精神卫生立法注重患者权益保护

  唐宏宇告诉记者,精神卫生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保护,主要方面有:重申、强调、具体化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如精神障碍者的选举与被选举权、劳动与就业的权利、受教育权,婚姻与生育权、隐私与保密权、知情同意权、同等获得医疗服务的权利。特别需要提出的是隐私和保密权,因为精神障碍毕竟可能引起歧视,因此隐私权的保护对于患者来说尤其重要。

  立法也将对精神障碍的诊断与治疗程序做出规范,这也是当前我国精神卫生服务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唐宏宇指出,尽管目前国内和国际都有精神障碍诊断标准,但事实上由于主观性强,在诊断治疗上仍容易出现偏差,造成误诊等问题。

  此外,精神卫生立法中还将明确规定对重性精神病的监护和管理,重点监护和有效管理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具有危险性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保护患者的权益同时保障公众安全。

  本报记者 杨凤立

  关爱让精神疾病患者自由呼吸(记者手记)

  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卫生日。在北京市卫生局10月9日召开的“关注精神卫生专家访谈会”上相关专家指出,人的平均寿命延长、人们自我保健意识和就医意识提高、精神疾病识别率提高,以及对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的方法和诊断标准的发展变化,导致我国精神疾病的患病率从整体上看呈现上升趋势。

  然而,与精神疾病患病率上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精神疾病尤其是儿童心理障碍的识别率依然很低,易出现误诊,并存在治疗不规范等情况。更让精神病人感到畏惧的是,社会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歧视仍存在。而从精神卫生立法方面来看,我国目前仍缺乏全国性的精神卫生立法。要知道,目前西太平洋地方的主要国家和地区中,只有我国内地尚未颁布国家精神卫生法,精神病人的权益仍处于一种“无保护”的状态中。

  在今年的世界精神卫生日到来前,记者从北京市卫生局了解到,《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将在2007年左右公布实施。而广受关注、“难产”多年的《中国精神卫生法》在全国人大等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的努力下,也有望在未来的两三年内出台。这让社会尤其是精神疾病患者看到了一把正逐渐撑起来、保护他们正当权益的“保护伞”。

  而对于我们作为个体的人来说,说起精神卫生,大多数人第一时间想到的都是那些歇斯底里、让人避之惟恐不及的精神病人。事实上,他们只是重性病人的极端表现。就像专家指出的那样,对社会来说,一些精神正常的人对社会的危害,要比精神病人大得多。因此,我们每个人都不应该歧视精神疾病患者,更不应该因为恐惧而拒他们于千里之外。要知道他们就是我们身边的一个个普通的人,可能是我们的亲人或朋友,他们只是患者,而并非洪水猛兽。因此专家呼吁全社会,从疾病的治疗、立法关怀、消除歧视等方面入手,“健身健心,你我同行”,让精神疾病患者回到温暖的社会大家庭中来。

  (杨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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