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草案:违规提供麻醉品最高可罚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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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14:16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罗媛)受人关注的禁毒法草案开始首次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也标志着禁毒法正式进入立法程序。日前,公安部负责人对禁毒法草案作了说明。 根据草案规定,医疗机构违规提供麻醉药品最高可罚10万元。 据介绍,根据草案规定,医疗机构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人员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令具结悔过,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医疗机构再次发生上述规定的违法行为,将被吊销许可证。 相关专题: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