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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初中生“讨说法”:政协委员遭报警威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17:12 正义网-检察日报

  七、为初中生“讨说法”:政协委员遭报警威胁

  事件回放:

  2006年8月2日,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收到广州市荔湾区小华(化名)的一封紧急求助信。小华在邮件中称,她是广州市第三十六中学应届中考生,填报了市一中公办公费的志愿,中考成绩她高于市一中提前批录取分数线。可是,7月18日,她上网才发现自己被市一中录取为择校生,要多付4万元的赞助费。

  小华说自己的父母都是打工的,收入很低,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而8月6日学校就要注册登记,如果筹不到4万她就没书读,要读也只能读民办或技校。为此,小华和家人多次到广州市招生办,要求放弃提前批转入下批再进行录取,但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一家人心急如焚。

  接到求助信后,孟浩马上把情况反映给民盟广东省委专职副主委、省政协常委、省政府参事王则楚。王则楚当即写信给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希望尽力解决群众来信中反映的问题。

  带着王则楚的介绍信,8月4日上午11点,孟浩来到广州市教育局。在出示了委员证和介绍信并说明来意后,前台接待的工作人员表示,留下材料就可以走人了,她会把东西转交给相关领导。孟浩表示情况紧急,希望能尽快上楼面见局领导。这一要求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拒绝。

  在僵持了半小时后,该局办公室一名姓陈的副主任下楼接待了孟浩,她说:“如果以政协委员的名义来,就应该拿一份公函来。”并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孟浩上楼。孟浩试图说服她未果,于是决定自己上楼找领导面谈,此名副主任顿时脸色大变:“你不能这样,如果硬闯机关大楼,我就要打110报警了!”在这名副主任的阻拦下,孟浩只好无奈地在门口等待。12点左右,该局办公室林主任出现在众人面前,对于工作人员的态度,他向孟浩表示道歉。

  8月16日,广州市教育局向各大媒体发出通稿,就“孟浩事件”做出回应:近日,省政协委员到市教育局了解情况时,工作人员将他当成一般的群众来访是不妥的,尤其在知道其政协委员身份的情况下,说出报警的话更是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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