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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经济半小时》:兴宁矿难再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11:52 央视《经济半小时》
央视《经济半小时》:兴宁矿难再调查

兴宁矿难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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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经济半小时》节目8月12日播出节目《兴宁矿难再调查》,以下为节目实录。

  今天我们继续来关注兴宁矿难。就在昨天,国务院事故调查领导小组正式成立,组长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监察部部长李至伦,副组长是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监察部副部长黄树贤、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纪检组长张鸣起、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这个调查组集中了8名副部级以上的
官员,应该说规格是非常高的。而目前大家最关心的,还是救援现场的最新进展。

  8月11日早上记者再次来到事故现场时,还是没有听到有任何生还者的消息。刚过11点,3个工作人员从井下上来,每隔一小时,他们就下去测量水位。由于透水事故发生后,矿井内的存水量高达1500万立方米到2000万立方米,相当于一个中型水库,目前救援人员还是暂时无法直接到达被困矿工所在的作业面。在主矿井口,我们看到,1台大功率的排水泵正在不断地往外抽水。然而井下的状况却不容乐观,在调度室的墙上,记者看到,昨天刚刚有所下降的水位在凌晨4点又有反复。

  工作人员说:“6点到10点上涨了一米多。”

  记者了解到,为了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排空矿井内的存水,救援指挥部从江西、河南、河北紧急调拨了 3台大流量、高远程的潜水泵,并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安装启用。

  工作人员说:“全国八个最大的排水泵有三个全部运到这里。”

  广东省长黄华华:“要尽一切可能抢救。”

  救援工作仍然在紧张地进行中,而被困矿工的家属们还在焦急地等待亲人的消息。截止到今天,救援人员已经在井下发现了1具遇难矿工的尸体,而井下还有122名矿工生死未卜。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8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亲自部署了大兴煤矿透水事故的救援处理工作,要求只要还有一线希望,就要尽最大努力,千方百计抢救被困人员。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亲临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原因。他说,兴宁矿难从企业层面讲,违法、违规、违章,事故后逃逸,性质特别恶劣;从监管方面讲,梅州地区24天两次发生透水事故,一次比一次大,说明处理不力,监管不力。那么,兴宁接连发生透水事故的深层次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事故主要原因是,煤矿超能生产和管理混乱。”

  李毅中:“造成事故多发不是一日之寒,是多种原因造成的。”

  我们注意到,参加事故调查的监察部部长李至伦特别强调,要注意查证事故背后的问题,他说:“一个证照不全、管理混乱、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居然可以在政府监管下存在数年,特别是在省里已经明令煤矿企业停产整顿期间,仍然肆无忌惮的组织生产,以致酿成惨祸,这中间有无腐败问题,是值得深思的,不仅我们调查人员会这样想,老百姓也会这样想。”而我们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发生矿难的大兴煤矿,存在着种种安全隐患,但却拿到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这中间有什么样的内幕呢?

  大兴煤矿头顶着一个大水库在挖煤,实际上是在水下作业,出事之前煤矿已经开始出现渗水。就是这样一个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煤矿,却拿到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李毅中:“主要责任追究矿主,同时政府确实存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要反思整改。”

  在大兴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我们注意到,颁发日期是6月7日,也就是说在两个月前,这个已经生产了几年的煤矿企业才刚刚取得兴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承认,那么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把关者,大兴煤矿是怎么通过这个关口的呢?

  我们的调查也就从这张安全生产许可证开始。在大兴煤矿的现场,记者找到了兴宁市安监局副局长赖新泉,而对于记者的提问,赖新泉很是生气。为了弄清事实的真相,记者又来到兴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许多办公室都锁着门。在安监股办公室,我们见到了两位留守的工作人员。在记者的坚持下,他们给记者看了一张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材料清单,这张单上列出了办理许可证需要的15项材料。

  工作人员钟远光说:“按清单,15项材料确一不可。”

  钟远光说的非常肯定,但记者注意到,在这15项材料里面,必须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采矿许可证,而在我们8月9日播出的节目中,兴宁市煤炭局副局长陈桂浪就告诉记者,大兴煤矿缺乏这两个证照。

  没有采矿许可证,也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大兴煤矿是怎么通过审批的呢?记者费尽周折,找到了兴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刘远浩。

  刘远浩:“当时说2005年1月13日这个期限到了就不能办理了,所以当时国土、工商写了“正在办理”的证明。”

  按照2004年6月颁布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行前已经进行生产的煤矿企业,应当在2005年1月13日前,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办理的,则责令停产,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赶在1月13日之前办理,大兴煤矿向兴宁市安监局提交了材料。

  钟远光:“根据它的申请材料兴宁市签定了初审意见。”

  记者:“你们的意见是什么?”

  钟远光:“不是我签的我不清楚,应该是申请材料齐全,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但当记者提出要看看这些有关的证明材料时,钟远光告诉记者,市里不留底,全部上报到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大兴煤矿要拿到安全生产许可证,除了需要工商营业执照和采矿许可证外,还必须有一家中介评估机构对煤矿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那么,这家中介机构在评估当中,有没有发现大兴煤矿的安全隐患呢?

  在四望嶂矿山安全技术事务有限公司的安全评价中心,记者见到了参与大兴煤矿安全评估工作的两位工程技术人员。他们拿出给大兴煤矿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估中心工作人员肖伟书:“安全度第一项就是水灾。”

  肖伟书告诉记者,大兴煤矿是在水淹区以下开采,也就是说,矿工们头顶着几千万立方米的水在工作,在矿工头顶上有一条约110米的煤墙把水和巷道隔开,报告书上写着如违反设计方案超高开采,有可能发生透水事故,导致矿井毁灭性灾难。

  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没有按规范开采,隐患没有得到及时处理。”

  游宁丰副省长所说的隐患,其实在2004年12月13日的这份评价报告上都已经指出,在-290米也就是隔水墙所在位置,出现了煤帮跨落。

  肖伟书:“如果煤松动跨落,不堵就可能出现透水。”

  评估人员还告诉记者,如果大兴煤矿安装了防水闸门,可能会事故就不止于这么严重,在防水安全评价专项打分中,我们看到要求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应该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而大兴煤矿因为没有这一项,并扣掉了全部10分。

  不仅如此,在这份评估报告上还有这样一段话:矿井未编制探水措施,每年雨季前未做联合排水运行实验。探水措施则是采煤时用来预防打通地下水,防止透水事故发生的。对于报告上提到的种种隐患,现在看来都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肖伟书感到很无奈。

  尽管存在这些安全隐患,大兴煤矿还是通过了审批,拿到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而至今,在刘远浩局长的眼里,大兴煤矿还不能算是非法煤矿。

  兴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刘远浩:“现在证照不齐,要建议他尽快办理。”

  记者:“不属于非法吗?”

  刘远浩:“是证照不齐。”

  记者:“那是非法的吗?”

  刘远浩:“这个我就不讲了。”

  面对记者的继续追问,刘远浩再也待不住了,他跑出了房间。

  对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这一做法,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大为恼火。

  李毅:“6月7日发安全许可证是不对的,有这么大的安全隐患怎么能通过安全评估呢,我要追究。”

  没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采矿许可证,安全评估也是隐患重重。兴宁市安监局还是给大兴煤矿发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防范兴宁矿难关键的一道关口就这样失守了。我们还注意到,大兴煤矿还获得了煤炭生产许可证,那么,这个证又是怎么得到的呢?

  给大兴煤矿开绿灯的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其实大兴煤矿最早拿到的是兴宁市煤炭局的煤炭生产许可证,而按照规定要拿到这个证,最基本的前提是首先要取得采矿许可证,但是直到事故发生,大兴煤矿还是没有采矿许可证,那么当初这份煤炭许可证又是怎么来的呢?

  兴宁市煤炭局副局长陈桂浪告诉记者,大兴煤矿从1999年转制以后,对矿井进行了重新设计和改造,2002年7月,省、市、县三级煤炭管理部门对项目投产进行了竣工验收,2004年1月,在经过1年多的试产观察后,广东省经贸委对大兴煤矿颁发了《煤炭生产许可证》。这也是大兴煤矿投产后获得的第一个证件。

  陈桂浪:“当初他们是正在办理中。”

  然而按照国务院《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国有煤矿企业、外商投资煤矿企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要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第一个条件就是有依法领取的采矿许可证;不仅如此,广东省经贸委也明确规定,要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首先要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显然,大兴煤矿煤炭许可证的颁发明显是违规的。

  采访中记者发现,不管是安全生产管理局还是煤炭局,他们都向记者强调,每月都会到大兴煤矿进行安全检查,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吗?还是回到大兴煤矿的现场去看看。

  矿工:“他们过来就吃一顿饭,从来没有下过井。”

  虽然陈桂浪告诉我们,对于煤矿的监督管理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局、工商局和黄槐镇政府等,但采访时面对记者的提问,这些平时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的人相互推起了责任。

  兴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刘远浩:“主要是煤炭局管理。”

  兴宁市煤炭局副局长陈桂浪:“谁的责任要等到调查结论出来。”

  黄益义:“我们该做的都做了。”

  安监局给大兴煤矿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局发了煤炭生产许可证,挡住矿难发生的两道重要关口就这样打开了。我们了解到,大兴煤矿一直没有拿到工商营业执照和采矿许可证,是一家违规生产的黑矿。而它非法采煤却有6年之久。为什么这么长时间,这家黑矿没有被取缔呢?

  存在种种安全隐患的大兴煤矿,却拿到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兴宁矿难发生之后,梅州市长何正拔,兴宁市长曾祥海因为监管不力,已经被停职检查。我们了解到,大兴煤矿缺少采矿许可证和工商执照,国土资源局和工商局都能责令它停产,那两家部门为什么没有向大兴煤矿亮红灯呢?

  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是煤矿企业获得其它证照的前提,没有这个证件,就视为非法开采,而大兴煤矿从2003年试产以来,一直非法开采竟然没有被取缔。更让我们震惊的是,在兴宁市,像这样无证开采的煤矿还不仅仅大兴煤矿这一家。

  在兴宁国土资源局,记者找到了负责申办采矿许可证的矿管股股长卢斯望。他给记者拿出大兴煤矿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的相关材料。

  卢斯望:“一直在办理过程中的不止这一家,表格中空白的都属办理中的。”

  在采访中,卢股长告诉我们,大兴煤矿是去年才开始申办采矿许可证,而在这之前,大兴煤矿就一直在生产。那么为什么一个长时间无证开采的企业,当初并没有被查封呢?

  卢斯望:“不只是这个矿是无证开采了,另外的矿也有这样的情况,但这个矿的问题比较特殊,所以我也不好说。”

  究竟怎么特殊呢?坐在一旁国土局局长蓝定明给了我们这样一个解释。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蓝定明:“省市都视作他有证。”

  记者:“实际上呢?”

  蓝定明:“实际上还没有。”

  记者:“那为什么视作有证呢?”

  蓝定明:“是历史遗留问题。”

  是什么历史遗留问题让国土资源局网开一面呢?在采访时,蓝定云和卢斯望拿出了一份材料,一定要记者看了再采访。过了一会,记者看到了这份国土局自己编写的材料,上面第二页这么写到的:“为依期完成四望嶂矿物局的破产工作,采取现行处置资产,……,再由各部门按规定要求为接管企业办理相关证照。”

  蓝定明:“前身四望嶂矿物局有证。”

  记者:“可后来是私营矿主接手了?”

  蓝定明:“对他的接手人我们也视作有证。”

  按照蓝定明的解释,为了让四望嶂矿物局尽快破产转制,所以当地政府就要求所有相关部门一路绿灯,在环管股办公室记者还看到一张安全稽查情况表,上面镇政府、煤炭局、国土局,安监局,公安局,五部门一致同意大兴煤矿恢复生产。不仅仅是大兴煤矿,记者在国土局采访时还发现,目前几家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煤矿仍在进行开采。

  工商局可以说是大兴煤矿的最后一道关口,这里的局长告诉我,他们也对大兴煤矿下达过停产通知书,但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大兴煤矿一直生产到现在,工商局也没有强行取缔,因此,避免这次透水事故的发生的最后一道关口失守了。

  无论是国土资源局还是工商局,都对大兴煤矿网开一面,杜绝矿难的一个个关口,都失守了。123条无辜矿工的生命被推到了死亡线上。这次矿难是今年以来全国第二次涉及百人以上的特大安全事故。而矿难频发使今年的煤矿死亡人数节节攀升。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针对兴宁矿难指出,要追究煤矿企业和业主的责任,要追究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还要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兴宁矿难让我们再一次看到了,煤炭安全监管方面的种种漏洞,不堵住这些漏洞,悲剧还会发生。

  主编:梁军 记者:罗垠 卢小波 詹丽清 摄像:张明 黎亚军 编辑:向华

  CCTV-2《经济半小时》播出时间:21:30、00:30、12:30、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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