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力推行政务公开 保密制度重置底线(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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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3:22 新京报 | |||||||||
夏勇 字同人,1961年生,籍贯湖北荆州。2005年6月7日,接任国家保密局局长一职。 2004年2月5日,中国农业部官员就禽流感问题答记者问。近两年来,中国政府在信息公开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本报记者 罗昌平 实习生 冯洁 北京报道 当发言人沈永社微笑着出现在一众记者面前时,他的身份已是新闻。 这是一位来自于国家保密局的官员。9月12日上午,国家民政部和保密局联合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后者是第一次以新闻发布者的角色面对公众。
敏感部门发布的消息同样令人瞩目———从8月起,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总数及相关资料,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 新闻发布会四天后,民政部网站公布:截至2005年9月14日16时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1626人死亡,失踪426人,紧急转移安置1316.1万人;倒塌房屋145.2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571.4亿元。 “类似的合作当然不只是民政部,今后我们还会陆续推出一些新的举措。”国家保密局新闻处官员近日对记者表示。 早在今年年初,国务院新闻办官员曾透露,《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的修改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制定都在酝酿之中。 “保守国家秘密与推进信息公开是相辅相成的。”国家保密局副局长沈永社强调。 删了六个字 这场涉及两个国务院部局的新闻发布会,其内容落实在文件上,不过是删除了六个字。 这份文件由民政部办公厅拟定,民政部、国家保密局于今年8月8日共同发布,全称《关于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总数及相关资料解密的通知》(民发[2005]116号,以下简称“116号文件”)。 116号文件对5年前的71号文件进行了外科手术式的修订。 71号文件“秘密级”中的第4条目规定,“全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因自然灾害导致的逃荒、要饭、死亡人员总数及相关资料”。116号文件删除了该条目中的“死亡人员总数”。 71号文件2000年2月29日由民政部、国家保密局共同印发,全称为《民政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民发[2000]71号),将民政系统的国家保密事项分为“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 “如果再把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数作为国家机密,我们在应对救灾工作时会相当被动,而且也不符合国际惯例。”民政部救济救灾司一位官员介绍。 “解密一事从今年6月份就开始运作了。”民政部一位熟知此事的官员回忆,该部保密办率先向民政部办公厅提交申请,在广泛征求救济救灾司与计财司(负责年鉴编写)意见后,直呈贾志邦副部长手中。随后,民政部正式发函给国家保密局。 “收到民政部的函件后,我们相当重视。”国家保密局一位人士说。 据其介绍,国家保密局一方面复函民政部,并派专员与其定期沟通;另一方面主动请示中共中央办公厅,以获得更高层面的支持。 “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近年来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的死亡人数已逐步公开。”民政部救济救灾司副司长邹铭表示,此次两部门发文实际是将这一做法制度化、规范化。 不过,116号文件并没有对自然灾害、人为灾害进行界定。 “如果遇上决堤造成洪灾和矿场发生坍塌,可能存在‘天灾’与‘人祸’双重因素,这无疑存在信息公开的制度弹性。”社科院法学所一位专家告诉记者。 相关专题:新京报-核心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