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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成果赖于有效矫正分配失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0:05 红网

  20日,新华社受权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文件显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在今年这个“十一五”开局之年将迈出有力一步。此前一天,温家宝总理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结业式上强调,要把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

  长期以来,城乡二元分治的管理模式以及有关调控政策的落实不到位,使得农民收入偏低,城乡差距呈扩大化趋势。资料显示,1984年城市居民和农民的收入比例是1.84:1,1994年是2.86:1,到2005年则是3.22:1,农村居民消费水平落后城市居民10年。这样的局面,显然有碍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只有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建设好农民的家园,才能保障全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也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而且,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不可能颇足而立。

  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是构建

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有效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贯彻到底,实现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使农民具有相当的经济基础,他们才能真正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果实。近几年,国家采取的取消农业税等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已经体现出一定效果。然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仍是中国崛起进程中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毕竟,宏观层面的分配失衡,不利于社会发展和经济运行。

  这次的《若干意见》中,对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比如扩展公共财增覆盖范围、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等。但是,调整收入分配,仍需要切实有效的努力,贯彻政策的力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最终结果。只有重新调整利益分配格局,让承担了改革成本的弱势群体真正受益,中国崛起的路线图才会更加明晰。

  (作者:任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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