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听听给领导“提醒通知”的口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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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2:00 光明网 | |||||||||
王威 由于瞒报或漏报个人重大事项,南京市秦淮区6名领导干部近日接到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联合发来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提醒通知》,责成他们遵守廉政规定,如实向组织报告。据了解,领导干部因未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被组织提醒,目前尚不多见。廉政研究专家管怀伦对此予以高度评价(2月20日《现代快报》)。 近年来,很多地方都实行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但执行效果如何,却是有
根据秦淮区有关规定,领导干部及家属的建房、出国等事项是“必须”向组织报告的。从道理上来说,为了不使“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流于形式,就必须有一个让“瞒报或漏报”者承担相应后果的“制度设计”才成。例如在法国,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的议员及特定的官员在上任后的15天内,必须向所属议会、议院办公厅提交财产申报单,要求申报的财产状况真实具体,并以名誉保证。如果上述议员、政府官员未按规定申报财产的,取消任职资格。而秦淮区对“瞒报”、“漏报”个人重大事项的领导干部,仅仅采取了发“提醒通知”这样一种无关痛痒的做法,似乎难以体现出制度的“严肃性”。其“潜在效果”,只是“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日渐式微、别有用心的人更加肆无忌惮而已。 秦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之所以采取“提醒”这么个办法,恐怕还是基于这样的现实:一个本该受到监督的领导者,同时又是监督他的同级纪检等机构的顶头上司。不知是不是鲁迅先生所说,仆人要指出主人衣服上的污点,只能说“老爷你的袍子有点脏了”之类的话,如果说得语气不够婉转、或者不是时候,还免不了让你喝马粪茶的。这样看来,秦淮区有关部门一纸“提醒通知”是否也如此“语气婉转”,确是有“奇文共赏”的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