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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护费看部分基层领导“教父”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4:55 浙江在线

  作者:邓清波

  工商管理部门对各地工商户征收管理费,该收多少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但湖南省桃源县工商局今年征收的个体工商管理费和往年相比,数额莫名其妙地翻了几倍,工商局还把收费指标分解到了基层工商所,下达收费的指标,对完不成任务的工商局工作人员扣发工资。为完成任务,有的工商所还对工商户收起了所谓的“保护费”。(2月2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
访谈)

  从新闻报道来看,当地工商部门违法违规乱收费的事实是昭然的,对群众权益的侵犯也是不言而喻的。表面看来,这些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们也有他们的“苦衷”:收费的指标都是上级下达的,完不成任务要被扣发工资。但是,上级下达的指标不合理、扣工资的做法损害他们自身的正当权益,他们可以采取恰当的途径反映,而不应该如此心安理得地把损害转嫁到广大群众身上。

  事实上,现实生活中,像这些工商工作人员一样,面对上级不合理的安排甚至损害自身正当权益的做法,只敢逆来顺受、把损害转嫁到群众身上,而不敢采取恰当措施抵制申诉、不敢向上级说半个“不”字的现象,是很常见的。在这一现象的背后,其实是某些部门领导权力“教父化”使然。

  有些领导大权在握,而又缺乏足够民主透明的监督约束,因此惟我独尊,为了自己的政绩,从来就不会真正地把下属的权益放在心上,下属不过是供他们任意驱使的“教徒”而已。例如,媒体曾经报道过某地领导为了集资,而强行要求所有的干部“捐献”工资;某些领导任人唯亲,下级获得职位的惟一出路就是向他们进贡。在这一工商乱收费的事件中,有关部门领导强行向下级摊派不合理的任务指标,为的显然不是想给国库增加收入,而只是想把数字捞足、把自己的“政绩”搞上去。为了这个“政绩”,他们可以动不动就以扣工作人员工资相威胁,其莽横霸道,与妄顾国法政规、事事任我独行的“教父”又有什么区别?

  “保护费”在这一事件中的出现,最能说明部门领导“教父化”阴影客观存在的事实。显然,“保护费”是黑社会用来勒索群众的“幌子”,然而,现在它却成为了堂堂政府部门向群众乱收费的借口,这说明,当地某些工商部门确已出现黑社会化趋势,这不正是由于它的领导层“教父化”造成的吗?当公权力失去必要的约束,由为群众服务的工具被局部地沦落为损害群众权益的利器,那么,某些公权机关与黑社会组织的唯一区别,也就不过是在于前者身上披着“政府部门”的外衣了。

  领导“教父化”的必然后果,就是权力的“西西里化”、部门的利益化、党纪国法的边缘化泡沫化,最后,自然只能是群众正当权益的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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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工商局收“保护费”是权力的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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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强收保护费”与潜规则赤裸化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工商局收保护费是部门权力利益化
新华网:工商局收“保护费”是一个危险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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