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氏文化节”中的炫耀性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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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13:55 国际在线 | |||||||||
作者:蒋毅 继挥资数亿元操办首届“姓氏文化节”之后,国家级贫困县———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今年10月将举办第二届“姓氏文化节”,并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该活动列入为老百姓做的10件“实事”之首。
而就据笔者了解,这个国家级贫困县两年前为操办第一届“姓氏文化节”,在财政收入仅仅1.1亿元的情况下,不惜投资1.495亿元改造太昊陵庙,投资3000万元建设姓氏文化节的主广场等工程。由于缺少资金,每个干部职工被要求“自愿”捐资,甚至很多村民也要拿钱出来。这样的形象工程居然摇身成为政府为老百姓办的“实事”,实在是匪夷所思。 国家级贫困县、国际化的“姓氏文化节”、 政府“实事”,这几个单一的词组一旦产生某种联系后,所引发的质变是公众所难以想象的,按照道理来说,党中央三令五申地要禁止这类劳民伤财的所谓“形象工程”,“形象工程”理应是过街“老鼠” 人人喊打,可为何始终有“形象工程”前仆后继呢? 套用美国一位学者对中国足球现状的描述来形容淮阳县的“姓氏文化节”————炫耀性腐败,这种腐败的特点在于它并不以一个人的意志为转移,更多的是一种群体性的行为。它是一种出于渴望被赞美和厌恶被批评的心理状态,并通过滥用职权获取不当利益而进行的一套安排。“形象工程”、 “面子工程”,甚至“厕所工程”、“文化形象工程”都仅仅是炫耀性腐败的外在表现形式而已。 炫耀性腐败最大的好处在于当事人并不会因为炫耀性的腐败而直接受到利益损害,甚至通过炫耀性的腐败可以从中或许“金钱腐败”所难以达到的预期目标,而这也正是“姓氏文化节”为何能在淮阳县这个国家级贫困县“梅开二度”的重要原因! “上有所好,下必盛焉”。形象工程这种炫耀性腐败得以“经久不衰”,总重要的原因得宜于其有“坚实”的拥护者和扶持者。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虚荣是一种巨大的驱动力,所以,对于虚荣,不在于有没有与大小,而在于它的方向。而显然,炫耀性腐败的行为人异化了虚荣的方向,将权利附着在虚荣的背后,导致“一代人的工程,几代人的包袱”的腐败“政绩”。 炫耀性腐败本质上就是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虚荣满足的行为,而要彻底杜绝炫耀性腐败 “前仆后继”的势头,势必要对官员权利加以必要的监督,这种监督必须与官员权利相分离,否则那种建立在“一荣具荣,一损具损”基础上的监督仅仅是一种“伪监督”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