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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过低,劳动价值何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0:32 南方网
  齐鲁晚报网站 顾一冰

  面对国企管理层和普通工人较大的收入差距,我们期待“按劳分配为主体”能得到更准确的理解,建立起更加公平公正的分配秩序。

  3月9日《工人日报》报道,在今年“两会”上,六位基层工人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了自己的工资情况,他们中有的月薪只有四五百元,有的刚刚过千元。哈尔滨电机厂
工人郑春林代表说:“现在感觉不少工人的付出与所得都不成比例,因此最希望的就是工人的工资待遇能再高点。”

  据报道,这些工人代表大多来自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这不由得让笔者联想到近年来国企的分配制度改革。在激励机制的引导下,不少国企经营者纷纷拿起了“年薪”或“股权奖励”,和普通工人的收入差距越拉越大。

  这几位基层工人代表的收入既然如此之低,那么,国企老总们的收入状况又是如何呢?3月9日《齐鲁晚报》报道,人大代表、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秦池江指出:现在1400多家上市公司中,亏损的、持平的、赚钱的,各占三分之一,可是亏损企业老总的收入与赚钱企业老总的收入不相上下。有的国有企业老总不管干得好坏都是一年几十万、上百万,而员工的年收入却只有一两万,这种收入分配的规矩是谁定的?合理吗?

  同样,据中华全国总工会2005年底的调查,职工反映自2000年以来工资没有变化的占30%;反映下降的占21.7%。参加“两会”的一线工人不算多,但这几位工人代表的收入情况一定程度上支持了这个调查结果:当前的收入分配制度不够合理,工人工资过低使得劳动的价值未能得到真正体现。

  我国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但我们究竟该如何理解“劳”呢?2004年3月1日起实施的《最低工资规定》明确了最低工资的计算方法: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作为基数,再加上赡养系数确定最低工资。面对“基层工人代表月工资400元”的现实,那些一年收入上百万元的国企老总,感觉这样公平吗?

  面对国企管理层和普通工人较大的收入差距,我们期待“按劳分配为主体”能得到更准确的理解,建立起更加合理的工人工资增长机制,使劳动真正以第一要素的身份参与收入分配,纠正少数人或资方说了算的现象,提高劳动者收入,让劳动者从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分享到更多的成果。

  加快经济发展要善待普通劳动者,在收入分配的“效率”与“公平”之间,在经济增长和广大民众的利益之间,作出更加科学的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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