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李银河博士的异举给点认同,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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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0:00 红网 | |||||||||
自从李银河博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要了500元的采访费,就一直没得安生,有人著文责问:你接受采访收费交税了吗?有人质问:一小时收费500元谁给你定的标准?诸般责难、非议,不一而足。令人不解的是一个博士就收了这么500元钱,怎么会引起如此的轩然大波?遭受到如此挞伐呢? 其实现时许多人工资外的收入都要比李银河这500元多得多,一些教孩子弹琴、画画或
文明社会的一个很重要的标志就是不同的人种、不同的民族、不同的语言、不同的文化、不同的观念,能够互相尊重,兼容并存,能够互相认同,同频共振,如果对只要是不同于自己的异类、异声、异举,就一概排斥,一律大加挞伐,只许自己“生”,不准别人“活”,人类就很难进步,社会就很难发展,构成社会的各种元素也很难达到和谐。李银河博士的收费之举,在现时的中国确实有点有违常规,冒了天下之大不韪,但是,如果我们摒弃了传统的衡量尺度,冷静、客观地来看待此事的话,李博士何过之有呢?我们许多有过接受采访经历的人都知道,一些记者只是将被采访者的谈话照录下来,或者稍加整理,就署上自己的名字发表了,虽然没有大名大利,但是毕竟也“名利双收”了,可是被采访者呢?除了陪上时间,贡献出自己的独家信息和独立思考的成果,可以说是一无所得。但是被采访者如果不把“料”“报”给记者,而是由自己来写,不但可以署上个人的名字,而且还可以获得一笔不菲的稿酬。所以,“记者采访应该向我付酬”早已为不少并没有义务接受采访、向记者提供信息者的所思、所想、所求,只是他们惮于舆论和传统而没有勇敢地公开表达出来而已。李博士就是一个敢于公开主张和勇敢捍卫自己权益的人,她要求记者尊重她的劳动,尊重她的独家信息和科研时间的价值,她要求一种平等的交换,要求合理的利益分成,这不仅是维护了她个人的利益,而且也代达了为数不少的以往被采访者的意愿,更是向新闻媒体提出了一个今后如何对待类似采访的新课题。 如此看来,李博士的异举并没有伤害到谁,她也没有强迫记者去接受她的标准,更没有触犯国家的任何一部法律,那么,我们对她的这种并非“胡来”的特立独行,为什么就不能给予一些包容呢?为什么就非得让她一定要按照我们的常规行事呢?现在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我们应该允许不同的观念并存,既不能以自己的好恶作为评判别人的标准,也不能对非传统的异举大加鞭挞,你有你的生活方式,别人有别人的活法,大度、包容、理解、认同,应成为我们每一个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元素。 至于说到李博士会不会去交税,我觉得我们不能在不了解实情的情况下妄发议论,从她受教育的背景来看,她的学问和社会公德肯定要比一般人好得多,我们应该相信李博士会把这件事情处理好。 作者:于景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