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版”格式合同须确保公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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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15:02 浙江在线 | |||||||||
针对房地产、汽车销售、旅游、保险等行业的一些不平等条款,广东省将在全省推广“政府版”格式合同示范文本,并监督具体落实,以更大力度地废除“霸王条款”。 应该说,广东省这种通过出台“政府版”格式合同来调整消费者与垄断行业间失衡的天平,来避免垄断行业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消费者、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显然是破解“霸王条款”的一剂良药。对此,人们充满期待。同时,我也有三点建议,以期其能发挥更
首先,要增强政策的“刚性”。一项政策的实施效果最终取决于政策落实的程度。在垄断行业推行“政府版”格式合同,必然会因为触及垄断行业利益而受到百般抵触,单凭一句口号式的“推广”显然不能解决问题。如果这些垄断行业阳奉阴违,仍然使用自己制定的“霸王条款”合同,怎么办?又当如何处罚?这些应进一步明确其责任。如此方能增强政策的“刚性”,增强执行力。 其次,要确保合同的公平、公正。“政府版”格式合同代表了政府,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其公平、公正必须摆在首要的位置。不难想像,由于这种格式合同涉及垄断行业的重大利益,在合同制定过程中一些行业必然会用尽“浑身解数”来“公关”,以左右政府部门的意图,实现合同对他们最大利益化。而在这种情况下,职能部门需充分履行好群众利益“守门人”的职责,确保合同的公正性。否则,一旦“城门失守”,“霸王条款”将披上合法外衣,危害更大。 最后,要大力推广“政府版”格式合同。可以说,几乎所有垄断行业都存在侵害消费者利益的“霸王条款”,因此,非常有必要将“政府版”格式合同推广到其他垄断行业中去。同时,国内其它省份也应学习、借鉴广东省的作法,从而切实使广大消费者免受“霸王条款”之害。 作者: 孙瑞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