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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化不能成为医改的方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17:33 国际在线

  作者:魏文彪

  从5年多前开始到现在,以公立医院私有化、也就是俗称的“卖光”为主线的宿迁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一直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从那时到现在,全市135所乡镇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有134所完成了产权置换,实行民有民营。记者目前看到的是,过去公立医院沉积的许多弊端,的确在这场“私有化”的进程中得到明显根治(3月23日《中国青年报》)。

  应该承认,私有化确实能够一定程度剔除当前公立医院的一些沉疴,比如民营医院没有公立医院那样沉重的人员负担,运营成本相对较低;民营医院在处理医生收取药品回扣上不存在人事制度上的障碍。尤其是较为充分的竞争可以起到压低医疗价格的作用,因而有时可以让患者得到一定的实惠。

  但是也须看到,医疗机构私有化并不能够根本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首先,民营

医院也要生存,尤其是需要不断增加设备投入应对竞争,因而也存在一定甚至是相当的运营成本,而这些成本必然需要前来就医的患者承担,所以即便其医疗价格比当前非正常的公立医院价格为低,但也必会维持在相当的程度之上,否则亏本的生意没人会做。其次,尽管一些民营医院会打着“公益”的招牌招徕病人,但逐利毕竟是资本的根本属性,也就是说,民营医院以赢利为目的,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其最终目的,所以病人必定会成为其最大限度赚取利润的对象。另外,民营医院由私人投资,因而尽快收回投资成本,及在尽量短的时期内赚取尽量多的钱,是出资人首要的追逐目标,而这无疑只有病人投入尽量多的钱财才能实现。

  尽管《中国青年报》报道中表示,“专家们所说的‘市场失灵’,在宿迁短短5年的‘市场化’医改进程中还没到爆发期”,但不能排除当竞争达到一定“白热化”程度,各民营医院感觉“多败俱伤”之时,那些医术比较高的主要医院会暗中联合起来实行“保护价”,到那时,患者的选择就不能发挥价格控制作用,专家所谓的“市场失灵”就可能真正应验。

  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如果一个地方的医院全由私人资本占据,则一旦爆发像非典这样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像

禽流感这样的非常病症,则政府必定失去对医院的组织能力,就不能施行非常时期必须采取的非常措施,以有力遏制特殊疾病的快速蔓延。当此严峻之时,民营医院由于难以从这种不免费便不能遏制恶疾蔓延的治疗中获益,更由于其不愿意也难以承受巨大的压力与风险,而政府又没有权力对其直接下达命令,所以民营医院难以在关键时候承担当前公立医院应该也有能力承担的重任,这实际就将致广大民众于非常危险之境地。这或许才是民营医院应该存在与发展,但公立医院也必须保留的最令人信服的合理解释之一。

  必须充分认识到,尽管当前公立医院普遍存在着看病贵问题,但医院的公立性质并非看病贵问题的症结所在。正如有识之士已经指出的,政府投资减少才是当前公立医院医疗费用高的根本原因,所以,只要政府承担起对于公共医疗事业的责任,公立医院就不需要通过诈取患者血汗谋求生存与发展,医疗费用就可有效降低,就不但可以兼有民营医院的优点,也可有效防范民营医院所具有的弱点,因而公立医院公益化是比医院民营化更应该推行的医改路径。

  说民营化可以解决看病贵问题,与认为民营教育可以普及国民教育一样荒唐。就像尽管也需发展民营教育,但由国家大规模推行免费公办教育是实现国民普遍受教育权的最现实办法一样,医疗卫生领域也应由国家充当保障国民生命健康的主体。市场化只应在竞争性领域施行,将市场化简单移植到非竞争性的公共品领域,公共产品的提供迟早会异化为一种掠夺。一个人缺乏基本的生存物质,政府应当提供最低保障,但如果医疗卫生完全市场化,则一个人无有足够钱财就不能得到医治,所以就像应该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一样,政府也应为国民提供基本的廉价医疗服务。也正因为如此,医疗不单是一个国民能够承受的问题,更应当成为国民的一种福利,这既是保障国民基本需求的政府职责之所在,也是国民通过纳税等行为理应获取的权利。所以,不管假借何种理由、通过何种方式,政府放弃自身在医疗与教育上的责任,都不能说是责任政府所当为。

  

  审稿: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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