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14我怕谁实在让人可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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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14:4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马龙生 13岁的男孩强暴了同村14岁的女孩。然而由于“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很快被释放。因反感于向被害人赔偿医药等费用,这个男孩自恃“不满14我怕谁”,竟当着受害女孩的面将其母杀害……如此残忍的施暴,法院却因为考量刑事责任年龄,仅被处劳教1年零6个月。(3月25日《民主与法制时报》)这样的事,让人心里格外沉重。《刑法》将“已满14周
如今很多对少年儿童不该开放的东西,却根本无人设防。青少年耳濡目染暴力、色情,已如家常便饭。13岁少年强奸、杀人,不过是社会文化环境的折射罢了;随着生活环境的改变,少年儿童身体、心智早熟已是一个无法忽略的现实。 立法者是否应该因应这样的社会现实,对有关法律进行适当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