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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价格听证能成为看得见公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0:09 红网

  最近,北京市发改委发布消息,根据国家发改委自3月26日起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为补偿北京炼油企业执行欧III标准而增加的成本,北京市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每吨分别提高460元和340元。为减轻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影响,北京拟于近期召开价格听证会,适当调整出租车车价(《新京报》3月27日)。

  其实,对这次国家发改委调整成品油价格的决定,只是一个稍有市场知识和对国际油
价现状了解的社会公众,也许大多会持理解的态度。因而在此前提下,北京发改委在对炼油企业相关成本影响作出测算之后,发布召开价格听证的通知,不仅有利于提高价格听证本身决策过程的透明度与公正性,而且也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对这次价格听证会必要性的理解,所以就此意义讲无疑是一件好事。

  不过要说的是,由于这次价格听证涉及的范围,有炼油企业,也有

出租车等行业。可令人不解的是,在所公布的相关消息中,也只有北京发改委对炼油企业直接成本的测算,却不见对其它如管理等方面成本的测算,也不见对出租车行业的成本测算。那在此选择性成本测算的条件下,特别是在炼油行业与出租车行业(总量控制)还处垄断的情况下,对此完全可以预见的结果是,这次
成品油
价格调整最终将转嫁到社会公众身上,而对炼油企业与出租行业不会有丝毫影响。想这应该也是不言而喻的。

  然以价格与市场公正的关系看,价格调整作为一种市场的信号,特别是当这种市场信号在垄断情况之下,且同时又是以行政主导的形式——也就是价格听证出现在市场时,那这样的价格调整只有是由市场各方权利义务平衡的,并且市场风险同时又是分担的,如此才可以说是公平的。而以这样标准衡量,在北京发改委所发布的上述消息中,人们至少还不能读到如此的市场发展所要求,也是市场公正所必备的要素。

  笔者认为,在市场价格改革进程,特别是在以行政为主导的市场改革情况下,对相关行政部门来说,改革要牢牢瞄准市场机制完善目标,要在市场各方权益的公正把握上要有所平衡。而且这样的公正,还应该是以社会公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实现。才能说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正。而具体到上述北京发改委所发布的价格听证消息,显然其中还有所欠缺。而这不仅对北京,应该说对其它地方日后的价格听证应当也有着相当的普遍意义。

作者:周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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