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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公告还应公布责任人处理细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10:08 南方网

  昨日(29日),国家审计署在其官方网站上刊发了2006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200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结果。

  这是我国首次发布审计整改情况公告,此前,类似报告会在每年年底递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虽然2004年审计署曾将部分单位整改的结果向外界公布,但公布只是“系统公示”,媒体只对整改结果的大概情况作了报道,公众并不了解整改的细节。

  此次审计整改情况公告直面公众,显然是一大进步,具有深远的意义。目前随着审计结果公开的常态化,公众已不满足于知道一些政府部门“做错了什么”,而是更想知道它们“错了以后怎么办”,而公开审计整改情况正满足了民众对审计信息更强烈的需求。可以看到,此次公告公布的信息非常全面,如关于中央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纠正,财政部、人民银行、广电总局、发改委等的整改措施都一一有详细说明。报告也很有细节感,如关于科技经费发现问题的纠正情况,相关数据充足,主管部门的态度明确。

  套用一句名言,公正不仅要实现,更应该在公众明明白白的情况下实现,整改结果若想真正令人信服,就必须给公众一个相信的理由,这份公告正是给了公众这个理由。

  不过,这份

审计整改公告固然翔实,但也有缺憾。因为公告的说明侧重于“事”,公众更想知道责任人处理细节。公告称,审计署向有关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移送各类案件线索114起,213人受到处分,76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显然,公众更有这样的疑问———114起案件线索具体是什么情况,哪些立案、哪些没立案,为什么不立案;213人到底是哪些人,他们的职务与受处分的原因具体又是什么。

  在政府部门违法违规的事件中,我们曾经见证过在处理上护短、遮丑、只见打雷不见下雨的现象。在2004年阜阳奶粉事件发生后,当地假称撤职开除了。但一个月后记者发现,这四人仍在照常上班,所谓撤职开除只不过是哄骗国务院调查组而已。此外,在目前的政府管理中,还存在以行政处分取代司法追究的情况,一些官员在违法犯罪后脱掉乌纱帽或降级就可以逍遥法外。

  温家宝总理说过,

公务员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必须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可见,将违法违纪的责任者的处理情况,详细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这是现代政府管理的应有之义。只有公开,才能防止问责被架空,只有公开才能形成舆论的压力,警示后来者。所以,在审计部门推出整改公告后,司法部门是不是也能够推出相应的责任人处理公告呢?

  当下的中国,审计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查账”行为,它是信息公开、透明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它催生着更民主、开放的政治文化,推进着政府与公民的互动,这一切,随着审计整改情况公告的发布,变得更清晰起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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