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高兴还是该悲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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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10:19 东方网 | |||||||||
臧勤是这些天媒体和百姓生活中的热门人物。平心而论,这位的哥确有过人之处,不过他的过人之处现在显然被误读了。因为很多报道和评论都认为臧之所以能月入8000,靠得是他的精明。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在关于臧勤的报道和评论中,不少都提到臧对其营业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后得出的一组数据:“每次载客之间的空驶时间平均为7分钟。乘客上车后,10元起步价大概需要10分钟
这组数据不乏互相矛盾处,这里先按下不表,就按“如果做20元左右的中短途生意,即使算上平均空驶的7分钟,一小时也能做3差左右,两小时照样能赚120元”来说,要做到1100元,需要多少时间呢?需要18?33小时。一个月中有15天需要工作18?33小时,每月的工作时间就是275个小时。 而上海乃至国内守法经营的企业,其员工现在每月平均工作多少时间呢?21天,168小时。 这就意味着臧师傅要比上海和国内那些守法企业的员工每月要多工作107小时。如果对臧师傅实行8小时工作制,我算了一下,无论是“快乐的哥”还是“精明的哥”,他的月收入只能在3000元上下。(计算的公式并不复杂,臧现在每天花掉的油钱是210元。按他隔天工作18小时计,每小时的油钱就是11块6,每月少开107小时可少开支油钱1248元。而107小时乘60元营业额/小时等于6420元,减去少开支的油钱,等于少收入5172元。8000减去5179是多少?2828元) 没有大量超时的劳动,臧的哥再精明,月入8000也只能是海市蜃楼。 十多年前颁布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第三十六条说:“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说:“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可的哥们有几个不两倍于三十六小时? 所以,快乐的哥精明的哥月入8000从某种意义上说,须违法才行,是违法所得! 对此,我们该高兴还是该悲哀? 如哀之,又如何鉴之? 作者:翟建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