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说天价于我如浮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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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14: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伊歌 经济学中并没有天价之说,你漫天开价,我落地还钱,议价不成,一拍两散,各自再找交易对象。开价比天高,既不体现商品价值,又不反映供求关系,看上去价很高,实际无成交,就不是真正的市场价格。
可是,现实生活中的天价却不时刺激你的眼球、挑动你的神经,也颠覆着经济学的常识。比如,看房地产新闻就很考验你的神经,“天价地王”、“天价豪宅”隔三差五就会闯进你的眼球。日前,广州有媒体引述官方网站的数据称:今年首季,广州中心区房价大涨14%,老城区均价最高冲破每平方米12000元———对升斗市民来说,此均价无异于天价!好在次日《羊城晚报》的消息就澄清:该网站的房产交易系统尚未完善,且成交均价是包括住宅、商铺和写字楼,往往会因为商铺、写字楼等成交多了而被拉高,市民“不必自己吓自己”。(见4月2日《羊城晚报》头版) 早在近半个世纪前,美国经济学家施蒂格勒(1982年被授予诺贝尔经济学奖)就研究发现,近似于同质的商品都会存在不同的价格,也就是“价格离散”。他断言:“价格离散表明对市场的无知。”在市场中,买主搜寻最低价、卖主搜寻最高价的过程使价格成为“昂贵的信息”。经常购买的油盐酱醋因为“大家一起反复搜寻”,所以信息成本较低;房屋等非经常购买、古籍善本等独一无二的商品,买卖相互搜寻的信息成本就会更高。 我们对市场无知,所以才需要通过广告、媒体等缩短搜寻过程、降低信息成本。施蒂格勒说:“倘若某种商品的潜在买主相对于其广告的范围来讲,人数很少,那么它的广告费用就会格外昂贵。”其实,如今精明的商家很会“悭”下这笔费用:给“豪宅”订一个“天价”,只要有对经济学无知的媒体趋之若鹜就大功告成。 作为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政府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披露市场信息;作为社会公器,媒体应当准确公正地报道分析市场信息;作为市场参与者,消费者应当冷静理智地以常识面对市场信息。一万多块钱的楼价,我等小老百姓得不吃不喝20年以上,才能买个五六十平方米,纵使再翻几倍成了“天外价”,又跟我有什么关系? (紫/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