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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王治郅,还是拯救“举国体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7:25 国际在线

  作者:雪里埋

  在中国篮协的“拯救”下,中国篮球队前队员王治郅终于搭上归国航班。四年前,王治郅赴美国NBA打球并滞留不归,随之被国家男篮除名。在回到祖国怀抱的第一时间,王治郅向广大篮球迷道歉,称“由于当时年轻和幼稚,思想上不够成熟,做出了一个非常错误的决定”。(4月10日新华社电)

  折腾4年的王治郅事件终于尘埃落定。尽管当事人有一言难尽的伤感和沧桑,但这个不乏喜剧色彩和人性温暖的结局还算差强人意。篮球迷们有理由欢呼雀跃,因为王治郅又可以为国效力;而中国篮协“网开一面”的柔性路线,也赢得网民一片叫好,有人称之为“中国体育制度的进步”。

  但在我看来,要评价王治郅回归,可能无法回避一个更大的背景。为什么王治郅在这个时候回心转意,而不是别的时间?为什么中国篮协这个时候终于茅塞顿开?原来,国家体育总局为了2008奥运会抛出了“大赦天下”计划,要求各中心领导做好过去一些“问题运动员”的工作,让他们重返奥运大军。王治郅和跳水王子田亮都是拯救对象。于是,中国篮协负责人马不停蹄展开“拯救”,于是王治郅归国水到渠成。

  因此,王治郅回国之结局,首先是有关方面需要完成的政治任务。和当初导致王治郅“背叛”祖国以及被国家队开除的体制根源一样,如今这个任务,也源于要确保“为国争光”之最高目标的举国体制。那么,值得追问的是:“大赦计划”是在拯救王治郅,还是在拯救举国体制?

  我们知道,无论是王治郅事件,还是田亮事件,其实都是源于运动员的个人利益和以“国家利益”标榜的举国体制之间的博弈。在举国体制下,体育部门垄断了体育行业,举全国之力培养运动员,让他们争金夺银“为国争光”。运动员享有国家的免费培养,但同时也丧失了部分的人身权利和自由选择,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国有资产”,必须服从组织安排。王治郅身披八一队战袍,这种性质更是自不待言。

  但问题在于:在体育运动已经越来越大众化和娱乐化的今天,许多运动项目都在向职业化方向发展,进行着产业化运作,比如足球、篮球等;在市场化过程中,运动员就不仅仅再满足于“为国争光”的最高荣誉,必然产生私人利益以及个体自由的诉求。而这与还在实行的举国体制的管理是格格不入的。比如,王治郅当年要留在美国参加NBA训练,对他个人而言无疑是利益最大化的选择;而中国篮协却需要他代表国家队征战,这是基于“国家荣誉”的考量。又如,功成名就的田亮出席各种商业活动,赚个钵满盘满却想个人独享;而主管部门基于“国家培养”的名义,当仁不让要分一杯羹。矛盾因而产生,且一时不可调和。

  必须看到,如今体育界,个体利益和举国体制之间的博弈,可以说层出不穷地在进行。从王治郅被国家队除名开始,田亮、郭晶晶、彭帅……运动员和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时有发生。而横空出世的“

台球神童”丁俊晖,更是以家庭投资的模式直接挑战了举国体制。在一波接一波的冲击之下,举国体制已经“金身难保”。

  但是,为了奥运会上的奖牌榜,为了国歌响起的“最高荣誉”,体育部门需要以维护举国体制为己任。于是,中国篮协放下面子、敞开条件,与王治郅达成妥协。依次类推,可以预见,不久之后,田亮不用向国家队上缴广告分成,只需轻描淡写几句道歉,也可“浪子回头”。

  表面上看起来,体育部门通过这种太极推手将“问题运动员”重新招至麾下,从而“拯救”了已被划破的举国体制;然而暗流涌动的个体利益和僵化的举国体制之间的博弈仍在继续。王治郅被拯救了吗?答案是NO,因为他本来无须被拯救。而举国体制能够被拯救吗?答案似乎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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