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完整的住房政策方能引导理性判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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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6:30 新京报 | |||||||||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浩坤在接听“民声热线”后对媒体表示,房价攀升是一种“虚热”。他透露广东房地产土地供应非常充裕,并建议消费者不妨3年以后再考虑买房置业。而数月之前,广州市某官员也曾劝导消费者,“千万不能听说房价要涨就赶快出手,按照房地产开发资金周转的规律,今年1月份想买房的可以放缓到10月份出手,到时看房价降不降。”两相比较,情况似乎是这样,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以抑制房价增长过快的措施是否见效,还有争议;但是对消费者的“调控”力度却是明显加大了,从建议半年后买房迅速加码至建
国土部门负责人或房管部门负责人的公职身份,决定了上面这些话不能仅仅作为个人言论看待,而必然会被当做“政府建议”来看待。那么官员一再声称调控而房价依然升高,是否意味着局势难以掌控?如果真是这样,怎么可以指望靠消费者自我压抑来找出路呢?如果3年后房价依然走高,到时候会有人为此承担责任吗? 不可否认,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竞争,是使房价升高的重要因素。然而消费者之间所以会出现竞争,不是因为他们欲望太高,而是此前的政策环境不能够满足和分流他们的需求。简单地说,一些城市只有“房地产政策”,没有“住房政策”。 房地产政策是一种经济政策,它归根到底着眼于市场效率。住房政策则属于社会政策的范畴,它要解决的问题是,用什么手段,使不同类型的市民居者有其屋。多数国家的经验都证明,住房政策既要依靠市场手段,也要大量依靠非市场手段。当任志强说他只为富人造房子的时候,他是在要求一种房地产政策帮助他实现其商业目标。而如果政府不想着怎样为进城的农民工解决住房问题,那就只能说我们没有完整的住房政策。现在房价过高,“政府建议”推迟买房,这证明了住房政策还有待完善,也更需要用改善住房政策的手段来解决问题。 住房政策的根本目标是让人们各得其所,基本努力方向是两个:一是建立“便于进入”的市场,一是帮助中低收入者获得“能够支付”的住房。 与此相应的政策手段中,信息公开是头一个。五一黄金周卖了多少房?房价升幅几何?尚有多少存货?开发商要提供数据,但是其中包含了营销策略和暗道机关。政府则应提供更为透明的统计数据,这些数据公开面向所有人,但是首先要利于消费者。国土厅长说土地供应充裕,但也语焉不详。能不能请国土厅带头,以公众看得懂的方式,提供未来三年土地供应的详细数据,并说明其与房价的逻辑关系? 至于“能够支付”的住房,更是政府不应稍有懈怠的基本施政方针之一。它要求政府真正“心系”百姓,并善于组合运用多种手段,包括福利手段。土地拍卖是压低房价的手段之一,但是目前的结果并不尽如人意。如果说政府从土地中获得收入,还是用于城市建设,那么,当大量的楼盘向外扩展时,中小学教育投资却依然严重倾斜于老城区里的名牌学校。为什么不把这些资源公平地向外分配呢?它本来可以鼓励消费者空间分散,减弱相互之间的集中竞争,从而有利于拉低房价。 由此来看,真要缓解住房供给与需求的尖锐矛盾,要求有关部门首先宣示完整一致的住房政策,在此前提下,才能期望市民形成理性的判断。零碎的表态和建议,可能离清晰的政策宣示,距离还太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