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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抄袭风波”的真正卖点是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09:10 温州新闻网

  自己发表于2002年的一篇文章竟然在2004年被江西一名考生抄成了高考满分作文!本月13日,作者曾颖意外发现该情况后,到网上发了一帖声讨该考生,没想到招来骂声一片:“抄苏东坡也是抄,抄白居易也是抄,抄您老人家倒是犯罪了,呵呵!”“考生有权引用任何文章,只要阅卷的老师不知道是引用的就行了。你凭什么维权?”……(5月16日《成都晚报》)

  正常的维权行为,却招致网民的唾骂和嘲弄,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网友的逆反心理。在当今“文坛登龙术”花样翻新的炒作时代,人们有足够的理由向炒作说“不”,恨屋及乌,网友当然对这次的“疑似炒作”心怀腻烦。一是网友的同情心理。十年寒窗含辛茹苦,曾先生倘若揪住不放终将导致该考生前途叵测,得饶人处且饶人,做对己无大益对人有大害的事,何苦呢?而且,现如今连博导抄袭都面不红心不跳,何必为难一个年轻的考生?

  网民振振有辞,其情可鉴;考生犯错,其情可悯,但法律不能袖手旁观。参照律师的说法:在未经作者同意的情况下照搬已经成文的作品,如果不是为了研究和欣赏,而是以此牟取个人利益,就构成了侵权。被侵权人可依法向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曾先生冲冠一怒为

维权,不仅毫无指摘之处,反而是捍卫法律尊严之举,尽管此举拂逆了网民的善意,有可能让该考生自食其果。

  透视这次涉嫌抄袭事件,曾先生无疑是受害者,呕心沥血的一篇佳作,被人几乎全盘复制,吃了哑巴亏却不能主张权利,因为网民的屎盆子足以能把他淹没,被人骂为“不能陈凯歌到这种地步”!这确实够窝囊的。但该考生似乎也不是胜利者,因为借鉴别人大作虽然逞了一时之利,但一旦被曝之于众,不仅前途岌岌可危,还要面临法律上的惩处。从深层面上讲,该考生也是受害者,为不合理的应试教育买了单,为颇受诟病的大学选拔机制提供了最新的注脚。

  毕竟,“一不小心”抄成满分屡见不鲜,考生在考前背范文是“惯例”。在我们经历的高考时代,语文老师总是用心良苦地教导我们要多背些名言警句,甚至不妨背些范文,有时还不厌其烦地强调写作的套路,言者谆谆,听者诺诺。这种不求甚解的死记硬背,尽管是囫囵吞枣,也有临阵磨刀之嫌,但确实能解一时之需,能博取阅卷老师的青睐而拿了高分,许多高考满分作文涉嫌抄袭范文便是显证。

  言为心声,文无定法,“欲先动人,必先动己”,“会于心,发乎己,率真天然”……无数写作真知告诉我们:写作是一个人的真情流露,切不可矫柔造作;作文要师法自然,不能拘囿于呆板的套路。但是,没有真情实感的抄袭作文偏偏能得满分,生吞活剥的套路作文偏偏受到好评。这固然可以归结为“英雄所见略同”,但同时说明阅卷老师机械的审美趣味和促狭的阅读视野。进而推之,这折射出

高考作文的阅评机制太机械太不科学。再推而广之,这是应试教育种下的苦果,它是一种暗示:亦步亦趋的死记硬背就是取得好成绩的终南捷径。填鸭式的灌输教学为何大行其道?速成式学习为何风靡一时?由此答案不言而喻。

  审视这次抄袭风波,有网民建议抄袭者:以后要抄袭也别抄袭出名的作者,要抄袭也别老实到全盘复制的地步。这忠告不无戏谑也不无可爱之处,但我以为,反思这次抄袭风波,应从反思高考选拔机制入手,因为这次抄袭风波是寓意无穷的样本,它检验出了高考选拔机制的许多弊病。

  (作者: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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