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英杰:文化遗产,全球化时代的国家地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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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9:37 浙江在线 | |||||||||
近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在会上介绍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状况,以及第一个“文化遗产日”相关活动等方面情况。据悉,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1081处)和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共518项)已经由国务院批准,将于近期公布。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2007年的立法计划。会上还公布今年6月10日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的主题是“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
从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到设立“文化遗产日”以呼吁全社会共同守护祖先留下的“精神家园”,一个不同于以往的文化遗产观绰约可见。这种观念的更新集中体现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开发)二者关系的此消彼长上。毫无疑问,保护的观念兴,则文化遗产幸甚;开发的风气盛,则文化遗产殆矣。但这个常识在以往却没有得到充分重视。 这在一方面体现为对文化遗产无休止地索取经济利益上。多少文化遗产一旦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即意味着噩梦的开始———2004年10月,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一段城墙突然坍塌;2006年初,著名的黄山送客松枯死。这一切不无象征意味,折射了文化遗产不堪“行人如织”重负的惨痛事实。另一方面则体现在一些地方以旧城改造等名义,对文化遗产大肆拆毁的现象上。在这方面甚至出现拆了货真价实的文化遗产、重建(从历史文化意义而言)一文不值的假古董的笑话。这一大规模的拆毁运动,已经成为不可挽救的历史遗憾。 也许,新的悲剧还在个别地方上演。有鉴于此,我们有必要追问:为什么要保护国家文化遗产?孙家正部长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关于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它不仅关系到我们民族悠久的历史,而且关系到我们民族如何走向未来。”这句话应作如是观:保护文化遗产实际上就是保护一国历史的现存“证物”(包括物质和非物质的“证物”)。而保护历史“证物”的意义在于维系历史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从而使国民心中具有历史信念。国民具有一定的历史信念和文化自觉,这个国家也才有未来。正如钱穆先生在《国史大纲》指出,任何一国之国民对其本国历史应该略有所知,从而对本国历史怀有温情与敬意,由此国家“乃再有向前发展之希望”。 如果将文化遗产保护置于全球化坐标加以考察的话,更可以看到,一国之文化遗产乃全球化时代的“国家地标”。在全球化时代,一切典章制度、经济贸易和文化潮流日益趋同,因此人们不禁发问:我们是谁?(美国学者亨廷顿语)可见全球化固为不可逆转之大潮,由此也造成了人类普遍的文化迷惘。而要解决这一问题,使国民不至于在全球化诺亚方舟上忘记自己所来何处,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政治、经济、时尚趋同中寻求文化上的“和而不同”,如此则应从“守护精神家园”始。在这个意义上,保护文化遗产就是守护一个国家和民族之所以区别于其他国家的标志性遗存。 如今,在国家层面,我们终于意识到,所谓“申遗旅游经济”,所谓先开发后保护或边开发边保护的措施,归根结底都是“GDP至上主义”,绝非尊重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之举。在此次新闻发布会上,一位外国记者以汉语道出“China都拆了”,文化部长坦然面对:“你的批评我认为也是很有意义的。”这一切意味着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新的起点,也意味着中国开始了在全球化中寻求文化自觉的新的历程。 作者: 魏英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