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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住房需求岂能靠拆出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9:47 浙江在线

  “国六条”之“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可谓切中时弊,对一些城市的“拆迁经济”敲响了警钟。对此大有深度解读的必要。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经营城市”,拆迁规模持续加大,在所谓“改变了落后面貌”、“改善了居住条件”的背后,却是社会矛盾越聚越多、房地产泡沫越吹越大。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城市最具“经营”价值的当然是土地。在中央政府高调严管土地扩张之时,地方政府纷纷将目光转入存量土地市场。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其利用价值本无可厚非,可“潜规则”盛行的“拆迁经济”却将宏观经济推入了险境。

  拆了你的房,你就得去买房,不但可腾出土地搞开发,盖出来的新房也不愁没人买——这就是所谓“拆迁经济”的逻辑。之所以称其为“潜规则”,是因为这样的逻辑通常被掩盖在“解危解困”、“造福于民”的口号之下。

  从字面上看,这确也自成逻辑,还是“一举多得”的逻辑:

房地产已是一些城市GDP的最大贡献者,于是保发展就得保房地产,保房地产就得保市场,保市场就得保需求,保需求就得保拆迁。

  如此被制造出来的需求,已被“国六条”定义为“被动性住房需求”。“被动性”何在?就是把“我要买房”变为“要我买房”,把推土机横在你家门口,你就得去买房了。

  细为深究不难发现,遭遇拆迁的居民多为住房困难户和低收入者。目前的拆迁政策是按住宅面积补偿,补偿价格不由双方议定,而是由行政部门规定,很难体现真实的市场价值。

  这样,居住面积普遍偏小的被拆迁居民大多要面对被迫负债买房的困境。而以行政价格获得土地再以市场价格转手所形成的巨大利润空间,又使一些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欲望更加膨胀,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更加难以控制。

  很有必要问问,那些“让老百姓喜迁新居”的政绩有多少是靠“要我买房”制造出来的。这一追问的意义在于,如果城市经济的发展是迫使缺乏

竞争力的人群去拉动内需,并不惜以公权力的介入来为房地产大鳄持续供应“被动性住房需求”,这样的增长到底有多少质量可言?

  从一定程度上讲,“拆迁经济”是在转移社会财富,拉大贫富差距。它虽可一时制造所谓的“需求”,却从根本上破坏了需求——被拆迁者一旦沦为“房奴”,他还有何消费支付能力可言?长此以往,拉动经济发展的消费“马车”又将被置于何种境地?


作者: 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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