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巧俊:土地出让金,谁该获得最大一块蛋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07:28 红网 | |||||||||
看了5月30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的《财政部等三部委酝酿分配土地出让金》一文,感觉很有意思。报道说,在“国六条”出台后,三部委终于牵起手来,重新审视颇受争议的土地出让金的分配问题。 三部委虽然“终于牵手”,但却是各打各的算盘,财政部希望把土地出让金收支纳入财政预算范畴,中央财政分享一部分;建设部希望把至少15%的土地出让金用于廉租房建设;
土地出让金这块“蛋糕”就这么大,现在却增加了分蛋糕的人,最后谁的蛋糕分得最小?无疑是无话语权的农民兄弟。事实早己表明,土地出让金多数被政府用于城市建设,农民并没有成为大规模征地过程中的最大受益者。 再说建设部要把至少15%的土地出让金用于廉租房建设,这仍然是个让城市人继续分享农民利益的主张。城市廉租房的建设受益的是城市人,农民即使到城里打工,廉租房价格再廉,也只能是望房兴叹,因为没有城市户籍的农民工是很难有资格住进廉租房的。现在不是提倡反哺农业吗?不要说反哺,把土地出让金这块蛋糕多分点农民也就行了!廉租房的建设应该由政府财政补贴,每年房地产税是财政一笔更大的收入,为何不从这里抽取15%? 国土资源部则希望为土地出让金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并加大在新农村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耕地占补平衡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总体上至少要拿出20%左右”。这个希望是好的,问题是如何加大?拿出20%左右是不是大?也许对于国土资源部来说,的确是加大了。因为过去对农民的补偿比这个20%左右少得多,否则也就不叫“加大”。现实情况是在土地出让金这块“大蛋糕”里,农民只分得“奶油”下的一块小得可怜的“面沫”而已,其余的全进了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 把土地出让金全部划归地方政府,这给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留下了巨大的操作空间,他们尽可能减少土地补偿金,而最大限度地增加地方财政。有人说土地开发是“富了财政穷了百姓”的能源开发工程。的确不错,一些地方政府,却是把土地资源作为开发的巨大推力,其GDP和财政收入迅猛增长的相当比例是开发房地产。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不久前的一份调研报告,土地直接税收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在一些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由于分配环节的畸形扭曲,当地多数百姓无法从中获益,那些失地的农民大多因此致贫。 有专家说,中央对土地出让金处于“零分享”和失控状态,使全国土地出让金的数字混乱不堪,缺乏权威的统计数据,地方上报的数据“大多瞒报了不少”。不瞒报行吗?土地开发得太多,要使追问起这些钱用在哪里?就可能要出问题了。尽管瞒了不少,但土地出让金的数据还是高速度增长,据报道,2004年,全国土地出让价款就已高达5894.14亿元,而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土地出让金就高达3000亿。“如果照这样发展下去,要突破万亿。” 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政府征地卖地的差价收益,应主要用于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在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结束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当英国金融时报记者问温家宝总理,如何让中国农民更好地实现土地价值,抵御非法侵占),温家宝总理表示,中国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他说,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占用农民土地必须给予应有的补偿。土地出让金主要应该给予农民(2006年3月15日《新京报》)。如果“土地转让金主要应该给农民”,重新分割土地出让金首先应当补贴的不是城市的廉租房建设,而是二元体制中处于最低端的农民。“主要”的比例也不应该是20%左右。 中央对土地出让金从“零分享”到分享,也就意味着地方政府曾经游离于中央政府监管之外的“小金库”将被置于财政预算约束之下,这不啻于自己动刀剜自己的肉,“分享”就可能遭遇阻力。中央如何分享这块“蛋糕”,还须拿出一个可行性的强硬措施来。笔者认为中央不仅要分享这块“蛋糕”,而且要加大分享“蛋糕”的比重,然后把分来的资金用专款专用,用于农田基本建设、水利建设,建设新农村等。如果中央是这样分享“蛋糕”的,不仅可以抑制地方政府过度开发房地产,还能更好地保护土地,让农民真正受益。 作者:洪巧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