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墨:广州女工累死四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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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3:51 信息时报 | |||||||||
35岁,正是人生如日中天的时候,然而广州市海珠区一家服装厂35岁的女工甘红英却倒在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原因是工厂连续加班。甘红英之死,拷问着企业主的良知,也给我们留下了几多问号。 一问:企业是否侵犯了劳动者休息权?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力。然而,甘红英每天工作时间均在10个小时以上,最多的甚至达到15个小时。
二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了加班薪酬?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然而,甘红英3月、4月份的工资除去伙食费到手一共才1700元。 三问:工会是否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利益?工会法规定,对于企业违犯劳动时间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方面予以纠正。但甘红英所在工厂的侵权行为为何没被纠正? 四问:劳动监察部门是否尽到了自己的职责?据广东省有关部门调查显示,珠三角地区92%以上的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加班,其中近七成企业每周加班超过10小时,个别企业每周加班多达28小时。这种现象劳动部门是否进行了监督管理?池墨(公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