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忠:别把强迫披上自愿的外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09:05 温州新闻网 | |||||||||
6月15日《京华时报》报道:6月10日和11日两天,丰台区右安门第一小学招收一年级学生。外地户口孩子的家长说:“学校要求交纳3000元捐资助学金,或者给学校买一台29英寸彩电才能入学。”学校称家长都是自愿行为,不存在强迫现象。 当下所有学校所有的乱收费现象均被披上了自愿的外衣,笔者不如教书育人的先生们更有学问,不知道自愿的含义在汉语里面是不是含有强迫的意思,如果是,校长先生尽管
右安门一小学校长称,家长捐钱捐物出于自愿,学校没有强制必须交纳,也没有强行规定必须买29英寸电视机,可能某些家长和彩电公司有关系,才向学校捐彩电。这可就奇了怪了,为什么不是21英寸的18英寸的电视机,恰好是29英寸的某型号彩电才可以?如果是自愿,学校哪有选择固定牌号固定尺寸的余地?不就是因为某型号彩电价格等于3000元吗?如果是自愿,那学校硬塞给的纸条又是怎么回事?这些非本地户口的流动人口养家糊口都是问题,他们又哪来的本事跟“彩电公司有关系”,如果说有关系就是捐助的理由,我看这些外来人口跟废品收购站关系最密切,因为那些人多数是他们的老乡,你怎么不递个纸条鼓励他们捐点古董家俱废旧物品啥的,单单让他们捐贵重的电视机呢?校长先生跟彩电公司关系肯定比外来人口的家长们要密切得多,你自己咋不自愿捐几台? 丰台区教委人员称,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可自愿向学校捐助学款或捐物,不捐也可以入学,但是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办理。这又是哪种糊弄人的话呢?外地户口学生的家长连自己的落脚问题都无法解决,觉悟恐怕也还没有高到自愿捐学的程度,如果等到规定的日期再给孩子办理入学,所有的小学都招满了,这不还是等于把不交钱的孩子踢出局外吗? 别把强迫披上自愿的外衣,政府应当给予外来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的权力,如果要收费,也要依据法律政策明着来,如此给人以痛却逼人微笑的乱收费,只能产生更严重的教育腐败,给了某些学校领导中饱私囊的机会,这又有什么益处?[作者:李振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