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克智:性感的沉迷与道德的规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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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08:53 红网 | |||||||||
当下的现代社会,多元和宽容的观念似乎正日益深入人心。特别是随着文化选择上的工具化与实用化日显,醉心于官能刺激与骄奢淫逸的鄙俗文化现象甚为猖獗,性、欲望以及由此衍生的享乐主义,已经深深濡染、浸淫和改造着许多公众的心灵。不少人已经因婚姻框架内性情趣的匮乏与有限而不满了。这种现象值得我们认真加以关注。 2006年第二期《花城》杂志上有一篇署名艾云的长文,题目是《带着不安与歉疚上
最近,我从朱大可先生的文章《铜须、红高粱和道德民兵》(2006年6月9日《东方早报》)中了解到所谓“铜须事件”(有人则名之曰“铜须门事件”)。我通过百度搜索浏览了相关网页,真是洋洋大观也。“铜须事件”的大致经过是:4月13日,在“猫扑网”旗下“魔兽世界中国”论坛,一位丈夫在网上声称妻子有外遇,并且公布了妻子和情人长达五千字的QQ对话,慷慨激昂地痛斥“第三者”问题,引来了网民的道德声援,结果出现言行过激的现象。几天之内,浏览者几万,还找出了“第三者”进行羞辱和威胁,令当事人非常恐慌。为了平息事端,“铜须”用长达六分钟的视频来否认桃色事件,而那位“受害者”丈夫,也承认对其妻红杏出墙的说法多有不实之处,从而请求网民取消追杀,但还是无法平息这场网络骚乱。央视对这一事件作出了反应,批评网民的行为是“网络暴力”,但避免就第三者事件本身做出道德评价。而网民则在“天涯”组织起了新一轮的反击,批评央视“支持骗奸人家老婆”,“如此贯彻八荣八耻教育,央视颜面何存”等,为其在“铜须”事件中所采用的围猎方式辩护。 我想,“铜须”的情况也许不象我们想象的那样“出格”,但沉迷在虚拟性爱中乐不思蜀的故事还是很不少的。以前在QQ上聊天,有女士为我的木讷吞吐而嗔怪,提醒我:你怎么想就怎么说,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怕什么呢?晕!试想,类似“铜须事件”这样的个案会不会吓退一些网民借助网络进行的“出轨”诉求呢?在现实社会中,有些人可以创作或参与、欣赏关乎情色的文艺活动来缓释或宣泄内聚的情欲,胆大者则背着他人,潜踪蹑迹,红杏出墙,但一旦不经意间曝光了,“露馅”了,那就很可能陷入舆论的坚决谴责和挞伐之中,甚至招致更大的后果。在现实生活中,尽管存在着“一夜情”等负面现象,但我们的主流文化和舆论还是纯正的,是讲正气的,是不予认同的。 不久前,香港一家商业电台的节目《架势堂》,在网上举办“我最想非礼的香港女艺人”票选活动,列出20名香港女艺人,供听众网络票选,主办单位不仅被网友大骂,妇女团体也怒斥主办单位践踏女性,贬抑女性形象。活动内容引起各界争议后,商台随即将投票题目改为“我觉得最性感的香港女艺人”。主持人除了公开道歉以外,也表示其实是觉得“最性感香港女艺人”这个题目太闷,才改为“最想非礼的香港女艺人”,希望借此可以提醒女艺人在公开场合要当心,绝无有意侮辱及诋毁女性。你看,主流舆论与社会规范的威严,即使在香港这样的多元价值折衷与妥协的资本主义世界,也是那样炙手可热、咄咄逼人。 可以说,尽管现代人的情感世界是非常复杂的,但敢于冲破伦理的规制,按照欲望逻辑,恣意张扬主体自由的人毕竟是少数。在网络媒介出现以后,人们似乎找到了一个广阔的貌似虚幻而不乏真实感觉的纵情、纵欲的替代空间。一些调研资料显示,所谓虚拟性爱现象似乎正处于日益升温中。据说,虚拟性爱主要有以下几点特征:虚拟性,没有真实的身体接触;对象的匿名和不确定性,对象没有非常固定的人选,随遇即行;快捷性,网络性对象对性活动、性体验满足即散,没有更多相关的联系和接触。当下,什么“性爱合欢椅”、“网络性爱遥控器”等另类产品已进入公众的视线。人们不禁要问:通过网络,“陌生”男女相互沉迷在别样的暧昧缠绵、性趣盎然的遐想与互动中,尽情享受身心的快感,算不算罪孽呢?这是何种意义上的“缺德”呢?这种本质上属于精神层面的特殊情趣和氛围,其“悖逆”现实伦常的一面是否从此消弭在无可责斥的道德边界之外了呢? 应当承认,在计算机、网络和虚拟技术的帮助下,一个与现实世界相对应并且与现实世界相互渗透、转化的虚拟世界已经展现在世人面前。数字技术正在深入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正在改变人类原有的生存和发展模式,也改变着人类对世界的认知模式和价值判断方式。而动用权力全面查禁网络性活动恐怕是不可能的。在网络上我们经常会看到或听到一些网民对抗原有的性道德和性观念,重新诠释性的意义,表现出先锋、时尚的一面。但是,直面具体个案的时候,恐怕会让不少当事人难以理解和接受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家国同构”,缺乏私权意识,动辄以道德眼光考量一切。对于网络化生存这样一种新生事物,很多人尚缺乏现代民权与宪政意识,其观念和思维方式的转换是迟滞的。此次“铜须事件”中,不少充当“哄客”的网民的表现是令人诟病的。一些国外媒体在关注“铜须事件”时,质疑中国网民在维护道德事件中言行过激,严重侵犯了人权(隐私权、情感和生活方式选择权等),激烈抨击中国网民的“暴民现象”。这种苛刻的评断有失偏颇,但值得我们深思。 当然,处于网络化生存中的当事者应当在相互尊重价值取向的差异性的前提下,加强道德自律,对自己的躁动和欲求有所抑制,不可剑走偏锋。数字化技术所开创的数字化空间、交往、娱乐等种种“神话”,并不是无限的。如果无视现实伦理链条上的其他人的感受,追求极端的个性自由,一味地纵情或纵欲,那会使得整个社会和家庭陷入矛盾和冲突之中,后果令人堪忧。且云雨,不问是劫是缘,这是有底线的。在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今天,虚拟空间亟须接受道德的规制和洗礼。 薛克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