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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铁鹰:“超女”就可“一女多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0:01 四川新闻网

  世界杯开赛之前,就知道“超女”李宇春与多家报纸签约撰写专栏一事,可并往心里去,因为我觉得,有那么多行家在评球,还轮不到她这个足球“门外汉”说话。可这两天李宇春球评抄袭的议论很多,自己不免也就关注了几眼。

  先是看了本地一家报纸上的《李宇春专栏》, 6月15日的文章是《最沉闷的比赛》,感觉根本不是球评,因为除了听了“乘客甲”和“乘客乙”的对话,借用了段暄“本届世
界杯最沉闷的一场比赛终于诞生了”的评论外,整篇文章实在没有自己的东西。失望之余,我又去找其它的报纸,我看了省城的一家报纸和南方某著名大报,令我想不到的是,两家报纸上的《李宇春专栏》刊登的也都是《最沉闷的比赛》。我将三张报纸放在一起对比,发现从题目到内容均一字不差。

  于是,我心中就有点不平,甚至有点气愤。平时,自己也喜欢写点东西,有时为了提高中稿率,也来个“一稿多投”,可予以回复的编辑部几乎无一例外地提醒:不要一稿多投。我“一稿多投”,只是为了“西方不亮东方亮”,可“超女”是与报社签了协议的,写的稿百发百中,为什么报社在与其签协议时不写明“不得一稿多投”?甚至明知其“一稿多投”还要签订开办专栏的协议?更不能容忍的是,有的报社在发现作者“一稿多投”后,拒付稿酬,可“超女”的稿酬比例远高于普通作者,其“一稿多投”给报社造成的损失更大,为什么不拒付稿酬?

  由于传稿方式的电子化和创作竞争的激烈,作者一稿多投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可大多数作者只是“广种薄收”,虽说不符合传统的创作道德,但也无伤大雅。而那些名人,那些“指哪儿打哪儿”的主,那些与报社签了协议的作者,再去搞一稿多投,就是对读者的欺骗,就是对创作道德的挑衅,就是对报社利益的故意损害。而报社对名人一稿多投的纵容,就是对名人的谄媚,就是对普通作者的歧视。(作者:张铁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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