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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北大“廉洁倡议”是昏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9:34 金羊网-新快报

  黎明

  “北大2006届毕业典礼毕业生签署承诺不行贿受贿”,看到这条新闻,应该分辨一下,它是不是假新闻,是不是愚人节新闻。

  经分析,报道属实。这不愧是《北京娱乐信报》的报道,消息的确富有娱乐性。

  不仅如此,对这做法还意图作为首创的先进经验向全国推广,“来自国际关系学院的×××同学代表毕业生宣读了《廉洁自律爱岗敬业———致全国2006届毕业大学生的倡议书》”。

  报道指出:“将廉洁教育作为欢送毕业生的一种形式在北大历史上尚属首次。”这一句说得好极了。毕业生“签署承诺不行贿受贿”的文件,是首次,是一种廉洁教育的“形式”———它仅仅是“形式”。

  不行贿受贿,本不是美德,这本应是担任社会公职的人的生活常态。反之,行贿受贿是犯罪。北大要学生签署的,实际上也算个“不犯罪”承诺书。北大校方代行学生工作单位纪检、监察的职能,看起来为学生想得很长远。可是,就凭这一套小伎俩就能让人廉洁、高尚的话,北大和所有教育机构存在的价值就得重新评估了。

  毕业生签署不行贿受贿的承诺书如果有效,那么我们再提前一步、提前几步好了。如果签署承诺能保廉洁,“签署”的办法可就威力无比了,一签署就可以一了百了地解决所有德行方面的问题。深受北大启发,我们郑重建议:北大经验要推广到幼儿园,各位小朋友应该签署不杀人放火、不偷盗抢劫……的保证书。

  谁都明白,这个毕业生的承诺完全无效,校方和学生都明知是在“演戏”。特别可悲之处在于:这出戏由号称中国著名学府的北大演出;编剧和演员都由号称中国精英的人士担任;他们还把这种低级的丑剧当正剧向中国人炫耀。

  毕业生不是神,北大的毕业生也不是神。这一批北大毕业生进入社会,有了行使公权、公务的机会后,能不能做到不行贿受贿,看看领导毕业生的“更精英人士”就知道,看看平时教育学生、要求学生的师长就知道。

  北大出此昏招,也是被大背景所决定。行贿受贿成为时尚,可只要是作为人在社会混,按理说是一定要“反腐败”的,但在反行贿受贿方面实在是没招可出了,大家心照不宣,只好编演新戏,以示“积极行动中”。这样的“承诺戏”,是所谓的精英们用郑重的“签署形式”戏弄承诺,它让中国社会已经不多的诚信,流失、再流失。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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