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天柱:女工热死是噩耗是警报更是警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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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10:55 新华网 | |||||||||
罗天柱 福建省福州市连日来持续高温,不少人由于高温引发疾病,有一名女工在工作中被热死。这名女工在马尾区一家工厂工作时突然昏倒,随后被送到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急诊室。医生检查发现,她的体温高达41.6摄氏度。在约1小时后抢救无效死亡。(新华网7月6日)
女工在工作时被活活热死,对于其家庭和亲友来说,是个噩耗。而对于社会来说,它首先是警报——热灾警报,进而是警告,警告社会有关方面再不把热灾当灾就要出大问题了。 长期以来,在我国社会救灾部门的工作语言系统中,有震灾、水灾、旱灾、雪灾、虫灾等等灾害名词,但至今还没有“热灾”一词,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全球气候变暖,这已经不是一两年的事了,按说社会有关方面尤其是救灾部门早就应该把应对热灾纳入工作重点了。可现在竟然出现了热死人的事情。如果从积极的方面说,这起热死女工的事件也许能振聋发聩,让“热灾”成为一个灾害名词。 如果热灾能被正式确定为严重自然灾害,首先各级立法机关应该加快针对热灾的避灾、救灾立法。倘若能够通过国家法律或地方法规,禁止工作中的“战高温”、学习上的“斗酷暑”,就可以把针对热灾的避灾、救灾纳入法制轨道。 同时,行政机关应该把针对热灾的避灾、救灾纳入重要职责范围。如果能在每年七月和八月把避高温、躲酷暑作为人性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指令有关方面实时监测高温天气,充分做好避灾、救灾各项准备,提前作出应急预案,至少可以避免发生热死人的事件。 针对热灾的避灾救灾,企业和具有企业性质的单位担负着重要责任。有些老板一心为了赚钱,要求员工“战高温、斗酷暑”。按现在的眼光看问题,这是一种非人道管理,必须立即叫停。笔者不久前于所在城市亲眼见到一幕:一家个体幼儿园,为了招揽“生意”,打着庆祝某节日的旗号,以“在阳光下幸福成长”为主题,举办幼儿广场文艺演出,炎炎烈日之下近百名孩子忍受高温之苦。在笔者看来,简直是目不忍睹。类似的情形之所以不时出现,暴露了一些企业和具有企业性质的单位在经营管理中人性化元素严重缺失。这种情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对于个人来说,针对热灾的避灾救灾,必须强化生命第一、健康至上的理念,切勿为挣钱不要命。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