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云龙:学习型公民是怎样“逼”成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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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04:09 中国青年报 | |||||||||
周云龙 留意媒体上的报道,时时可以感到“学”风扑面:学习型城市、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班级、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学习型公民……网络时代,知识更新跃上高速,信息供应进入宽带;学习,应该成为我们每一个社会人的终身选择。然而,学习型公民的大量出现,有的时候却又让我们高兴不起来。
譬如,去商场购物,你首先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最新信息,了解哪种商品有什么质量评价标准、处于什么价格水平,至少你要掌握一点辨别钞票、发票真伪的常识;譬如,去菜场买菜,你要虚心学习,向书本学习,向专家学习,向市民学习,要看得出哪是注水的肉?哪是敌敌畏浸制的火腿?哪是含吊白块的面粉?哪是抛过光、涂过油的大米?哪是服过避孕药的黄鳝?哪是牛血、洗衣粉兑成的鸭血?哪是工业酒精加水兑成的白酒?譬如,到医院看病,你也要自学一点医学常识,免得医生给你重复检查、开大处方,至少你还得认识医生处方上的那些字…… 我们是怎么变成学习型公民的?是因为社会运行的某种体制,还是被迫无奈?这个问题可以不必急于回答,不妨再推荐两个学习型公民的先进典型。 其一,西安的一名三轮车夫吕福山,小学五年级读了3天就辍学了,因为三轮车常常被交警没收,他就想向交警部门讨个说法,可是他的“讨法”之路却磕磕绊绊。吕福山便挤出时间把有关的法律法规都啃了个遍:《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宪法》、《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法规汇编》和《地方行政法规汇编》,至今他还可以大段地背诵出其中的部分章节。吕福山利用自学的法律知识与交警、街道打交道,赢了官司,讨回了权益,现在已成为西安闻名的“草根英雄”。(《半月谈》1月6日) 其二,安徽的一位大学教授李文峰,本来是电子方面的专家,为了揭开孙子陈子菁脑瘫的真相,她与安徽省立医院较量了10个年头。十年间,她放弃了自己的学术研究,潜心钻研医学和法律知识,一共撰写申诉材料70万字,在一次次努力又一次次失败的挣扎中,李文峰眼镜的度数从600度上升到2700度。(央视《新闻调查》5月24日) 从电视上看到的李文峰,似乎已成了一名儿童护理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可是李文峰的“成就”却令我感到有些不寒而栗:我们的社会希望出现这样的专家吗?毫无疑问,一个社会,这样的学习型公民越多,意味着我们的生活环境越差;这样的专家越多,意味着我们的生存质量越糟。 也许,我们真的需要这样执著的学习型公民,因为有他们的存在,可以促进社会环境的改善,推动民主与法制的进程。正如通过自学法律走上诉讼打假道路的王海,他的举动就曾经唤醒了许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同时也“吵醒”了许多商家的质量意识、服务意识。然而,对于王海、吕福山等许多当事者来说,他们承受了多少常人难以想象的压力?他们又付出了多少常人难以想象的代价? 环境的复杂、管理的无序、体制的缺陷,常常将人们逼上了“书山”,“逼”成了学习型公民。大多数公民可能都企盼和谐的、宁静的,而未必是豪华的、高贵的生活,这也是我们应该得到的权利。如果有时间和精力,我们可以选择自由地充电,轻松地学习——不能这样被“逼”着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