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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林:摄像机在公众手中的监督会更可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06:55 新京报

  一些政府机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老百姓长期以来反映强烈。重庆綦江县决定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成立专门的暗访督查组,利用密拍设备,采取暗访手段,搜集全县63个机关单位及工作人员中各种负面音像资料,以监督其行为,轻则通报批评,重则离岗甚至免职。(7月10日《重庆晚报》)

  所谓捉贼拿赃,镜头中粗暴冷淡的形象是谁也抵赖不了的,正如我们经常在央视“焦
点访谈”中看到的一些曝光镜头,定格在镜头中的丑态起到了非常好的监督效果。以偷拍监督公务员行政作风似乎是一种非常直观、有效和可靠监督形式。不过笔者还认为,摄像机监督能否最终起到监督效果,还有待观察。

  先说前几天安徽发生的一件事。该省总工会等单位组织的历时半年、耗资20万元左右、有50多万人接受调查的万人行风评议活动近日结束。但当新闻媒体前往主办方深入了解相关情况时,主办单位有关负责人却只同意公布排名靠前、群众满意单位的名单,而不愿公布群众有意见的单位及存在的问题,理由是“这会影响当地的投资环境”(据新华社)。“万人行风评议”当然是一种非常好的监督活动,可因为“公布评议结果”的权力掌控在地方政府部门手中,民意的边缘化最终使一个监督活动异化成各个部门间平衡利益的评优活动。

  綦江以偷拍监督公务人员违规行为,由于摄像机掌握在一些政府部门而非公众手中,也很容易发生这种背离最初监督目的的异化。比如,当偷拍组发现违规行为在公务员中很普遍时,法不责众,偷拍监督就可能会在见惯不怪中流产;比如,当被偷拍的违规行为来自位高权重的部门或领导时,很容易在“怕得罪人”思想下放弃监督和惩罚;还有,偷拍暗访的工作人员也有可能被违规者收买,使监督本身沦为一种可寻租的权力———总之,由于利益的错综复杂,如何监督、监督到什么程度,这一切要防止以政府部门利益和领导意志为转移,以免像安徽的“万人行风评议”那样,只是一种营造“公务员被有效监督”的热闹氛围。

  如果綦江县真想使公务人员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应该鼓励媒体和公众成为监督主体而不仅仅是“监督看客”,鼓励他们偷拍公务人员粗暴冷淡的丑态并进行曝光,让摄像机掌握在公众手中。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有无处不在、异体的、有切身利益的公众监督,才能对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行政效能形成持久性的压力。摄像机监督是属于民间的,监督可以因此按照公众意志得到原汁原味的实施。

  我们有些监督制度不可谓不严密,借助的监督技术也不可谓不先进———但为何有时监督效果还会很差,问题正出在“谁是监督主体”上。这一点尤其值得人们深思。

  □曹林(北京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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