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滥用加分结出的道德异化恶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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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2:53 山西晚报 | |||||||||
据本报今日报道:福建省南平市助理检察员任建平在2003年8月曾救起一名溺水女子。2005年3月,当他得知福建省规定见义勇为者子女可在中考或高考中享有加10分-20分的待遇后,便申请有关部门对其见义勇为行为给予确认。在多次申请未果后,他于日前将该市延平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定自己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今年可谓高考加分弊端的“大起底”之年,继沸沸扬扬的“湖南体育特长生加分丑闻
显然,这种功利追讨已经消解了见义勇为原有的价值美感,使见义勇为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这正是滥用加分产生的道德异化恶果。 见义勇为本是一种基于公民正义的道德选择。然而,从以加分鼓励见义勇为,到拿加分引导计划生育,不难看出,加分在现实中承载了过多的功利负担,有一种被滥用的倾向。滥用加分,其实折射出公共部门精神动员能力的贫困。 曾几何时,公共部门的精神动员能力是非常强大的,树立一个典型就会起到效果,公众会自觉在榜样的示范作用下凝聚起来,仅仅一个雷锋就引导了公众几十年,根本不必要用什么物质刺激。近年来许多地方公共部门精神动员能力呈弱化态势,首先与总体性的市场环境有关,理性经济人的逻辑向各种公共领域蔓延,公共道义的价值空间被物质挤占,市场中的人越来越难在精神上被动员起来。但更重要的原因还在许多公共部门自身,一些公共部门的种种损害公共利益的乱作为,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其“以德服人”的道德基础。这时候,失去精神动员能力的公共部门要达到一种目的,要么选择利用权力强制,要么只好拿手中的资源进行利益引导———加分、重奖等手段促进见义勇为便是这种背景下的政府选择。 这才是滥用加分、重奖等物质手段的深刻根源。 □曹林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