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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昊:从“群众”到“公民”之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08:59 来源:南方报业集团

  作者:唐昊

  新华网7月11日以《群众监督咋这么难》为题,报道了吉林省吉林市退休工程师肖龙云作为普通群众进行政府监督的遭遇:2003年肖龙云被市政府聘为政务公开监督员,由于他敢于“较真”“挑刺”,被一些人视为“异类”,次年市政府不再续聘他为政务公开监督员,理由是他年龄太大。对此,肖龙云并没有放弃,声称:“我不是政府聘的监督员,可还是公
民,我以公民的名义进行政务监督。”日前,肖龙云针对吉林市一公安分局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涉嫌多收10元钱一事,又以个人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有网友说,聘请群众做政府监督员本身就是“作秀”。不过我们宁可相信,当地政府当初实行这一举措,初衷是好的,官员也是真诚的,直到群众真的监督起来,有些部门才受不了。这样的情况,成语里称之为“叶公好龙”。

  群众监督之所以难,首先是因为,“群众”这个词本来就不是一个可以和“监督”联系起来的词汇。《荀子·富国篇》说:“功名未成,则群众未县也;群众未县,则君臣未立也。”指的是,如果人与人没有等级差别,则君主与官吏的地位就无法确立,强调“群众”与“君臣”的区别,暗示群众的被动性与服从性。因此,自古以来“群众”一词就带有明显的官本位色彩。在现代汉语释义里,“群众”一词承接了这个词的古意而被解释为:①泛指人民大众;②指没有加入共产党、共青团组织的人;③指不担任领导职务的人。显然,“群众”是领导、干部、党员的对比词,并暗含与之相比,群众在政治觉悟、政治水平上要落后一大截的意思。就这样,我们一方面把“群众”贬低为“落后者”,另一方面再让这些“落后者”来监督“先进者”,在逻辑上显然说不过去。反而是让这些“先进者”来监督和帮助“落后者”,才合乎情理。事实上也是如此,包括在这次事件中,我们所看到的是,到头来不是群众监督了政府,而是政府监督了群众。

  据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群众监督”的体制性难处了:宪法和普通法、党章等虽然都赋予了群众监督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但是对监督的程序、范围、内容、方式和手段没有作具体的法律性规定,群众监督没有保障机制。因此,群众没有什么手段迫使政府改变,只能寄希望于政府“纳谏”。在这种特定的体制条件下,即使政府有受监督的决心和诚意,群众也有监督的勇气,最后也往往会不了了之。群众监督,会造就出一些“孤胆英雄”,却难以撼动庞大的体制惰性。

  不过,在今次事件中,肖工提到了“公民权利”,却表明了我们时代的进步。公民(CITIZEN)权利是建立在个体独立的基础之上的,与群众的集体非理性、盲从和落后性有着天壤之别。公民之间有个性之别,而无等级之分。近代意义上的公民,一方面具有自由个性和独立人格,具备强烈的权利主体意识和行动能力;另一方面又具有强烈的责任观念,积极参与社会和国家的公共生活,达致个体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就这样,在充满个性气质的基础上自由联合的“公民”成为民主政治的基石,而被泯灭了个性的“群众”则最终成为权力的俘虏。

  当然,公民权利只有在民主政治完善的前提下才能得到真实的保障,但在民主政治制度有所缺失时,对公民权利的争取,以及公民对政府的监督,却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在“民主原则”本身获得承认的情况下,公民对具体权利的争取可以使得民主从“空壳”、“架子”而被赋予实质性内容,使法律原则变为法律实践。

  在所谓“肖龙云现象”中,从作为被挑选的监督员,到自发地“监督政府”,意味着从“群众”到“公民”的成长,一个社会个体主动完成了身份的转换。我们期望的是,这种“群众监督”将会被越来越多具有实质内容的“公民监督”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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