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伟:房价为什么不算居民消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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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00:30 红网 | |||||||||
7月21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郑京平表示,不能直接把商品房价格纳入居民消费居住类商品价格里去,居住类价格主要包括房租、水电、购买商品房贷款的利息、物业管理、房屋装修,这些都是居民消费所要支付的。而商品房价格不能纳入居民消费价格,因为商品住宅是一个很特殊商品,它既具有消费功能,而更多的又具有投资功能(7月22日人民网)。 国家统计局“不能直接把商品房价格纳入居民消费居住类商品价格里去”的宏论,
“居者有其屋”,一直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所追求的一项基本目标之一。但是从全国居民住房的整体现状来说,却不容乐观,绝大多数人买不起房,住不上房,这是一个现实而又客观存在的问题。它与教育、医疗一起被称作新的“三座大山”,已成为人们的难以承受之重。这次国家统计局把商品房价格从居民消费居住类商品价格里摘出来,与情与理与法都很难说得通。 其一,在居民消费统计把住房价格摘出去,本身就是对民生的忽视。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国度,按照传统说法人生有两件大事:一件是有自己的住房,一件是娶妻生子。这不仅是人最基本的需求,也是人在社会中生活最基本的条件。因此,不难看出国家统计局把商品房价格从居民消费居住类商品价格里摘出来的作法,显然有意回避了这个常理,把民生抛出在了脑后。 其二,在居民消费统计把住房价格摘出去,是人为地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解释,居住类价格主要包括房租、水电、购买商品房贷款的利息、物业管理、房屋装修,这些都是居民消费所要支付的。这里面涉及一个常识和逻辑问题,购买商品房贷款的利息、房屋装修都计入民在消费统计,如果没有自己的住房,这两项花销有何意义。事实早以证明,在居民的个人消费当中,购买住房的价格是最昂贵的。很明显国家统计局在居民消费统计中把住房价格摘出去,就是人为地用统计数字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 其三,在居民消费统计把住房价格摘出去,客观上是在鼓励房地产暴利。当前,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甚至有的地方还在上涨,尽管原因很多,但是一些房地产商操纵房市是一个重要原因。对此,国家采取了一些必要的宏观调控措施,抑制房价。国家统计局把住房价格从居民消费统计中摘出去,就是想淡化人们对住房价格的关注,失去对住房价格的监督,从而在客观上使不法的房地产商获取更大的暴力。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使人们对国家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失去信心,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和问题。 国家统计部门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承载着巨大的责任,所统计的各种数据直接影响党和国家的决策。因此,必须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民意、民情,不能有半点的马虎和水分。 作者:姜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