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志坚:还有多少垄断行业收入畸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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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5:36 浙江在线 | |||||||||
谈到收入,许多人总是讳莫如深,尤其是身处垄断行业的人士。然而7月26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场由劳动纠纷引起的索赔案,却意外爆出烟草行业的惊人收入:杭州烟草中层干部年收入30万元。(7月31日《中国青年报》) 真是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烟草行业一位中层干部的收入竟然达到30万元,这比此前媒体报道的某电力集团公司普通职工的年薪15万元还高出一倍。换言之,烟草行业的
不妨先看看这位中层干部的工资表,在2004年3月至2005年2月一年间,其年工资收入约24.7万元,平均月工资两万元。其中最高一个月的收入为近3万元,最低一个月也有1.1万余元。此外,其还有每月2756元由单位缴纳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收入和打入银行卡中的全年工资外福利收入1.28万元,其年总收入达到30万元。 按说,工资是其劳动价值的一种体现,也是其工作量和工作强度的直接反映,我们常说的按劳取酬便是这个道理。但毫不质疑地说,不管是烟草行业,还是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等行业,其工作量、劳动强度都不大,可他们一人的工资却相当于别的行业20人的工资总和,这种分配结构的倒挂现象,不但损害了社会公正、公平原则,更加剧了社会的两极分化。 不反对说,根据社会分工的不同、劳动量的大小,科学、合理地拉开工资差距,既能提高工作效率,更能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这也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秩序。然因垄断行业掌握着一定的垄断资源,便听任其工资一路攀升,甚至高出别人10—20倍以上,这显然是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来“取宠”少数人,背离了社会和谐发展的内涵。 更重要的是,垄断行业利用手中的垄断权力,不但变为其谋取垄断利益的工具,而且必滋生垄断行业傲视、无视甚至漠视社会公平的霸道心理,从而导致垄断行业出现价格高涨、人员臃肿、效率低下的恶性循环。近来,全国电价普涨2.494分,名为解困,实质上就是行业长期垄断下的恶果。 当然,“杭州烟草”无意中暴露出的工资畸高现象,可以说只是垄断行业中的冰山一角。那么,还有多少垄断行业工资畸高?作为法治社会,公众应该有知情权。 作者: 陆志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