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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清华:从孔令辉酒后驾车和范志毅离婚说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1:17 浙江在线

  据新华社北京7月24日报道,7月21日凌晨,在北京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南门路口,孔令辉驾驶无牌照保时捷跑车与一辆出租车发生刮蹭,并发生冲突。事后交警证实孔令辉是酒后驾车,并将其依法拘留,扣除驾照半年,处以1800元罚款。不过由于孔令辉认错态度诚恳,在单位提出申请的情况下,行政拘留已提前结束。

  酒后驾车还肇事,公众都想通过这件事的处理,检验一下孔令辉的公民道德水准和
法律的公正性。这事如果发生在普通人身上,依法拘留没商量,提前结束恐无可能。但事情发生在公众人物孔令辉的身上,却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网开一面的理由是“孔令辉认错态度诚恳”,再加上“单位提出申请”。问题是,“认错态度诚恳”、“单位提出申请”可以作为减轻处罚的理由吗?如果放在一般人的身上,也可以“从轻发落”吗?乒羽中心主任刘凤岩表示:根据中国相关交通法规规定,交通事故被行政拘留者在如下三种情况中可以免除处罚,分别是当事人患病、家中有实际困难或因工作需要,所属单位提出申请。刘凤岩强调,孔令辉在事故发生之后认错态度较好,而且个人需要进行训练比赛,所以经过乒羽中心向交通部门提出申请后,孔令辉行政拘留处罚提前结束。可是,我查遍了交通法规,也没有找到刘主任所说的这三条免除处罚的规定。奥运冠军也是人,是人都会犯错,知错必改,仍然是我们大家心目中阳光灿烂的孔令辉。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任何人都应该依法接受相应的处罚,否则法律的尊严何在?法律不能是因为是名人就可以打折,否则名人的形象也随之大打折扣。

  人有了名,就可以做广告、做产品的代言人,就能享受普通人没有的荣耀,但同时,也失去了做普通人的自由。这是成为公众人物必须付出的代价。因为公众随时随地会用“放大镜”和“显微镜”来打量名人,用更高的道德水准来要求名人。所以任何发生在普通人身上的小事,在名人那里都可能成为社会公共事件。人们关注孔令辉酒后驾车事件的原因即在于此。

  相对于孔令辉酒后驾车事件而言,范志毅和李倩低调

离婚事件则纯属“八卦”新闻了。报道说,范志毅同空姐李倩的爱情,曾经一度被看作是开启中
国足
球明星同空姐联姻时代的范例,但是最终这段令人羡慕的婚姻还是走到了尽头。据透露,范志毅和李倩已经低调离婚。婚姻自由,名人也不例外。名人也有自己的私生活,名人的婚姻自由同样受法律保护。文明社会,法律应在卧室门外止步。床上的生活完全属于个人的隐私,理所当然地受法律保护,所以一个负责的媒体不会去窥视的床上生活,对名人也一样。我觉得这是个底线,不应超越。只要不违法,范志毅什么时候结婚、离婚,和谁结婚、离婚,这是他的个人自由,也是他的权利,与道德无关。他有权同任何人结婚。在这一点上,作为公民的范志毅和作为名人的范志毅是一样的。


作者:陈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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