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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士兵:对认证的肃清不能寄望于“自我纠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1:07 浙江在线

  使用了整整6年的“3·15”认证标志,已经被停止使用了。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证称,在与一些企业协议期满之后,市场上将不再有外包装上印有“3·15”标志的产品。叫停的原因,据该部门负责人称,是“欧典”地板事件使“3·15”的公信度遭遇前所未有的冲击。

  某种意义上说,中消协对“欧典”地板的质量认证,客观上已经误导了一些消费者
,也正因如此,此次中消协还给相关企业一个“缓冲期”,再对所有的“3·15标志”进行全部永久“封杀”停用的行为,在我看来,就是自己种下的苦果自己尝,中消协理应为自己的责任埋单。

  而我更关注的是,此次中消协叫停“3·15标志”的认证,作为反思和纠错之举,可以说是一种被迫的“自我纠错”,那么,对当前社会上还存在的诸多的进行虚假认证的机构,它们又能以一种理性与诚意,来对消费者承担起应有责任与道义吗?我以为,要想祛除种种“乱认证”坑害消费者现象,目前必须对认证行业进行彻底的肃清与整顿,进一步加强对认证行业的规范与管理。

  显然,认证必须是公正的,必须是权威。要想公正,其最终的价值向度就必须是趋向公共利益,而不是成为一些企业商家的“代言人”,要想权威,就必须有相应的资格与资质。然而,当前的认证机构,一些是脱胎于政府部门的行业协会,利用自己认证资格进行“权力寻租”;另外一些不具备认证资格资质的民间机构,却又扛着相关的机构符号,鱼目混珠。

  这样的认证单位与机构,要么是把国家对产品质量的认证权,变成了像白菜土豆那样的“交易品”,要么是彻头彻尾的骗子行径。如果不能对其规范管理,对一些骗子机构予以清除,质量认证就不能成为一方令人安心的净土。显然,寄望于这样的认证机构都像中消协叫停“3·15标志”这样进行主动的反思和纠错,是绝对不现实的。

  所以,面对此次中消协叫停“3·15标志”事件,我更期待能有一场关于认证的“肃清风暴”。那就是,通过打破认证行业的“壁垒”,对认证机构改革,让认证机构真正做到“政会脱钩”,进行有效监督,让其真正独立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来发挥认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另外一方面,作为认证的主管部门,国家认证监督委员会还应该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对认证行业进行整顿和规范,严格审核认证机构资质条件,正确引导认证机构开展有序竞争,加大对认证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处罚力度,来确保认证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作者:单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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