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农:咋遏制执法者“打死一个20万”的猖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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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09:28 新华网 | |||||||||
燕农 8月1日的两条新闻再一次见证了某些基层执法暴戾的一面。一是某回收公司拉着收来的报废车途经山西龙泉收费站时,因只交了行驶车的费用未交报废车费而与收费站发生争吵,站内20名工作人员长时间群殴回收公司人员,扬言“打死一个20万,我们出得起。”(山西晚报)另一个,是深圳市某街道办30多名城管将几个市城管队员的裤子当街扒下。(南方都
龙泉收费站事件是一起典型的“暴力执法”。无论你“垄断高薪”出得起20万,收费打人已涉嫌违纪,而“打死一个20万”的叫嚣,更暴露出打人者视法律为虚物的狂妄心态。人命关天!几个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即使能手眼通天,出了人命也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但是,在他们看来,可能收费站就是自己的“山头”,任何事情都可以在站内“摆平”。也正因此,我们一直对“暴力执法”鞭挞有加。因为公权在失去规范和约束后,肆意的膨胀甚至个人化,必定伤及民众的私权。 但是,当执法者以及一个部门,将暴力观念引入公权权威,受伤害的不仅仅是民众的私权,还有公权。深圳街道办城管光天化日之下殴打市城管,即是一个明证。城管与普通市民的暴力冲突不断,几天前深圳的一城管还在喊叫“我就是土匪!”可见,在一些城管队伍中,“暴力执法”已成积习。所以,无论街道城管与市城管到底有无利益或者其他方面的纠葛,至少上演今天这一幕逃不出积习所然。 聚沙成塔,积微成著。公权对私权的恶意侵犯得不到及时纠正,只能使公权愈发膨胀和异化,甚至自己形成一个抵制公共秩序的“次秩序”。这个时候,不要说公众监督将式微,甚至同级别或者上一级公权的监督,亦然遭遇抵抗,用暴力维系其“次秩序”。街道城管打市城管就透出了这样一个令人担心的信号。 究其原因,一方面各种监督尚没有做到防微杜渐;另一方面“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纵容着暴力;而更主要的是在一些领域进门门槛太低、出门门槛太高。在搀杂了代际、人情、甚至金钱种种因素后,处于绝对垄断的道路收费和城管的出门门槛太高,像暴力打人之类的行为,远不足以令其永久离开。换言之,其所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与其所受处分严重不对等,使其有胆量肆意妄为。 所以,遏制某些基层执法中“打”声一片,应该降低人员的出门门槛,在流动中优化队伍素质。在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紧张的形势下,降低出门门槛具有双重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