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万刚:京城景点大修应保证参观者知情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04:33 新京报 | |||||||||
随着“人文奥运文物保护计划”的推进,今年北京多处古迹相继进入修缮期。据8月6日《竞报》报道,正在实施修缮工程的颐和园、故宫、北海和天坛等四处著名景区,只有故宫和天坛在门外张贴了大修公示。来京旅游的孙先生一家购买了每人50元的套票,却没有看到长廊等主要景点,悻悻而返的他们拿着门票抱怨:“佛香阁也不能看,最有名的长廊也被围起来了,颐和园景点被压缩了,票价还这么贵,真不值啊。”而且,“这么大个公园怎么连个提示都没有?”
景点维修却不提前公告,显然是对游客知情权的侵害,并间接损害了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 在北京,很多名胜景点的建筑属于传统木质结构,需要定期维修,估计绝大多数游人都能够理解。但是,游人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要到进了景点丧失了选择权之后,只有到了修缮工地才能了解实情。 参观者购买门票参观景点,就是一次消费行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当商品或服务发生变化时,经营者有义务明确告知消费者,以便消费者做出选择。所以,面对购票参观的消费者,景点理应履行告知义务,在游客购票时以通告或者口头告知的方式,让他们了解景点正在修缮,可能无法游览或者影响参观质量,从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利于他们做出自主选择。 在欧美国家,古老的博物馆或建筑修缮时,往往要通过媒体做一个全国性的公告;当开始维修时,更要在售票处张贴告示。颐和园、故宫、北海和天坛等景点吸引着全国无数人来北京游览,可能减少参观内容和降低游览质量的重大修缮,也有必要全国公告,以便外地游客进行相应的判断抉择;在售票口张贴告示,更是尊重游客知情权的必要措施。在景点进行重大修缮期间,要对有可能对游览参观造成的不利影响予以告知,并进行致歉,别让来自全国和世界各国兴致高昂的游客,在遗憾之后,带着抱怨甚至受骗的感觉回家。 由于修缮,往往使景点重要参观内容大大减少了,工地的存在又造成参观质量的下降,景点按照正常情况下制定的门票价格就名不副实,有必要像季节性价格涨落一样,进行临时性降低,等修缮完成后再行恢复。只要景点管理部门能够真正尊重游客,这样实事求是的价格变动操作起来并不难。在保证游客知情权基础上,回应游客进一步的期望,也是景点需要严肃对待的新问题。 □李万刚(北京博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