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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无言:请珍惜广东良好的民意表达和监督环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09:28 南方网
   南无言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一直有良好的民意表达和监督环境。如在全国形成强烈反响的佛山汾江上游电渡厂污染事件、洛溪大桥收费事件,最后都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直接参与和媒体的关注下得到了妥善解决。这表明广东不仅在物质文明建设方面走在前面,同样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也有良好成绩。

  民意监督的重要对象之一是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倡导建设服务型政府的
今天,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虚心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从失败的教训中汲取经验,提高危机处理和危机公关能力。绝不能因个别部门、个别人所犯的无谓或低级的错误而损害政府形象,戕害民意。面对一些公众敏感的话题,接受民意代表的诘问时,更要以理性而真诚的态度来对待,绝不能采取拒人千里之外的态度。

  8月5日中午看

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节目,看到了这样一幕: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携省政协介绍信专程到广州市教育局,就群众反映的择校费问题了解情况。接待人员在一番请示后先是说领导都不在办公室,以谢绝孟委员进楼。后因孟委员的坚持,该局一位办公室副主任翩然而至,一番交涉后仍以各种理由拒绝孟委员进楼。眼见无法说服这位办公室副主任,孟委员起身欲直接上楼找教育局领导,没想到这位副主任顿时脸色大变,声言“如果你要闯机关大楼,我就打110报警!”此番话令人谔然无语,此番情景让人无奈,个中况味也颇扰人心绪。

  这种情景相信不多,但被央视播出,则大大损害广东的形象。作为人民政府机关办公地址的堂堂教育局大楼,应该是向人民群众敞开的。你可能会说,如果任何人都可以随便进入大楼,就会扰乱办公秩序。这话听着有理,可细究起来,似又站不住脚。接访群众不就是你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的一项法定责任吗?不管是群众,还是政协委员、

人大代表,他们即便不是因事上访,也有权利监督政府机关啊,因此进入大楼本来就无可厚非。正因为普通群众深知自己上衙门的难处,才把事情反映给政协委员,希望借助于委员的特殊身份帮助解决问题,孰料一样不可行。教育局领导应该清楚,现在来的可不是一般群众,而是一位省政协委员,是民意代表,人家怀揣有介绍信和工作证,而且事情紧急,你如果确实无暇接待一般群众,但你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接访作为表达舆情的省级政协委员。

  这一事件凸显出我们一些机关的衙门作风和不善于公关、不善于或不愿接受民意监督的缺陷,也反映出一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意识的淡漠。他们既然可以不把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放在眼里,当然可以不把群众放在以上。他们在行使公共行政权力时秉持的可能是另一种思维,即如何保证自己机关的利益、如何使自己的行为“方便”、如何使自己的领导不被群众“纠缠”、如何保证自己的衙门“清净”。

  真诚希望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从此事件中切实汲取教训,努力维护广东良好的民意表达和舆论监督声誉。(编辑: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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