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客:官员直面民众问责是一种义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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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2:52 山西晚报 | |||||||||
日前,广州市卫生局局长黄炯烈做客广州电视台,与人大代表、市民和患者零距离接触,直面全民问责。在节目演播现场,民众把准备好的各种尖锐问题一股脑儿地抛出,甚至直斥卫生局不作为。这不单是年仅47岁的局长第一次直接而全方位地被公众“监督”,对于广州市卫生系统的高官来说,这也是头一回被公众如此问责。 面对“吃螃蟹”的官员,我们不必吝啬掌声。广州市卫生系统的这位官员直面公众问
官员手中握有公众赋予的权力,而权力意味着责任,必须接受监督与质疑。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现实,固然有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但权力部门的怠慢无疑也是其中的重要因素。某种意义上,官员直面公众的问责,是长时间以来权力部门在公共场合缺位的一种补偿。 目前的社会运作中,存在一种非正常的逻辑线索:对应该的行为进行褒扬,将应当履行的责任誉为高尚。有学者将其称之为“谬赏主义”。这反映了社会运转中失序的广泛存在,也反映了转型时期社会的不成熟状态。绝对的权力滋生绝对的恶,是政治理论与实践的基本规律。所以,对权力进行限制与监督是政治与社会生活的必然规则。对公共秩序负有重大责任的各级官员理应直面社会监督,但长期以来规则缺失的现实,造成了一些官员远离公众的不正常状态。这使得一些官员的政治生活中,缺少了直面来自各方面问责的机会和勇气。 因此,筹划完整的社会监督体系,将制度化的约束机制置于官员的政治生活中,让接受问责成为官员的一种工作义务,是权力监督机制建设的必然。否则,直面问责只会是部分官员即兴而发的“勇敢行为”,是一种可遇而不可求的权力部门的施舍性举动。显然,这不应该是社会生活的正常逻辑。 □北平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