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虹:“面子工程”如何不丢政府面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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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2:52 山西晚报 | |||||||||
据《人民日报》昨日报道:前不久,四川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四川省崇州市崇阳镇政府支付重庆盛昌雕塑园林发展有限公司220万元欠款及利息。原来,2001年5月,崇阳镇政府与盛昌公司签订了在该镇“八仙广场”修建“八仙过海”大型群雕的合同,总工程费300万元,工程完工后却只支付了80万元工程款。盛昌公司只好把崇阳镇政府告上法庭,讨还工程款项。
对于那些热衷于超前建设,建大广场的地方和官员来说,这条新闻无疑是一服清醒剂。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兴起的贪大求洋的城建风,从沿海刮向了内地、从都市蔓延到了乡村。全国600多个城市,就有183个提出要建成国际化大都市。其理由大都冠冕堂皇:树立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环境……而有专家却认为,这一切理由的背后隐藏的是官员们强烈的政绩意识。因为,搞城建、修道路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容易被领导看见,有利于升迁。所以,一些地方官员们才这样不顾一切地建广场、修草坪。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在城建热中,有些贪官正好借机捞钱。从工程立项到土地征用、工程招投标等等,几乎每一个环节都有腐败的踪迹……在许多地方,城市建设已成为贪官们用来生蛆的莲藕,成为贪官们化公为私的转化器。最后因为无钱支付工程款项,被告上法院,丢的是政府的面子,无损贪官的一根毫毛。以致有人说,城建项目是既出政绩又可捞钱的大好事,贪官们都深谙此道,并乐此不疲。 因此,要杜绝“面子广场”丢政府面子的现象,不能单纯地批评建大广场是官员们政绩意识作祟,而且应该从强化工程项目的全程公开、阳光操作,破除腐败着手。 □张剑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