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舟:“要官别找我”是一种自保式廉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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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4:22 南方网 | |||||||||
7月下旬,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委书记熊晖,为了刹住跑官要官这股不正之风,挡住说情者的路子,更为了在全县党政领导干部中培养“风清气正”的良好品质,在休息室大门和卧室小门张贴“告示”,坦言“要官别找我”。此种做法得到该省委巡视组的肯定。(《华商报》8月9日) “要官别找我”——宜君县委书记熊晖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一些地方官场上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熊晖如此贴告示公然反跑官要官的做法却大可不必。既然反跑官要官,充分说明其本人是一个清正廉洁、不徇私情的领导干部,也有信心、有能力与这股不正之风斗争到底。那么,“谁‘要官’进来找我!”——有法律和制度高悬,谁胆敢无视党纪国法前来跑官要官,就让他来好了,正好将其行贿等手法和情节公之于众,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在我看来,公示“要官别找我”,这是一种“懒汉”行为,也是一种对于腐败的“忍让”。言下之意很明显,我不会为任何人“幕后运作”的,你们都别来找我!然而,这保住了自己的廉洁,却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具有这种跑官要官思想的人“毫发无损”,虽然暂时受到“警惕”,但难保以后不再“重蹈覆辙”。甚至,会转向另外的跑官要官渠道——你县委书记不办,找县长如何? 独善其身,保持自身的廉洁固然可取,但却无助于当地官场生态的彻底改观。作为一县之书记,不仅要自己廉洁,还要以勇气和智慧确保全县干部的“奉公”,这是一种无可推卸的责任。而只要时时铭记这种责任,时时用党纪国法作为工作的准绳,任何“苍蝇”都无处遁藏。所以说,党纪国法就是最好的“告示”,自己心里坚守的正义标准就是最好的“告示”,完全没有必要大张旗鼓地公示“要官别找我”。作者: 陈一舟(来源:正义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