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明:给红包“减刑”为了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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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0:06 红网 | |||||||||
9日,北京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负责人称,商业贿赂是生产厂家、医药公司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红包”则是指医患之间收送的礼金。他表示,收送“红包”是不正之风,但与商业贿赂是不同性质的问题(8月10日《京华时报》)。 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医疗器械和药品回扣,自然在查处之列;医生的“红包”,在中国的反腐语境里,按说也不该有争议,就是商业贿赂的代名词。然而,北京市卫生局
医生的“红包”被官方从商业贿赂中剥离出来,作用何在?在我看来,此举无异于给红包“减刑”。将本来属于犯罪的行为,降格为不正之风,再将不正之风,淡化成礼金,医患之间正常的礼尚往来。最后,红包等同于西方普遍盛行的小费,变成了一种习俗了,患者不给医生塞红包,反而是不礼貌的表现。那时,咱们去医院看病之前,不管难受得多厉害,哪怕坐在救护车里,是不是也得烦劳120救护车的司机师傅,麻烦您先陪我到银行取点钱,再到商场买个红色的礼金袋,免得让医生等红包等得心急火燎,无法安心帮咱诊断病症? 红包“减刑”,卫生系统的反腐压力大大减轻。时下,白衣天使的口碑不好,和部分“天使”白大褂里显眼的红包有关。医院里盛行的“红包”,让整个医疗系统的声誉受损。给“红包”减刑,拒绝公布治理商业贿赂专用账户上收缴钱款的具体金额,意图很简单,自我“拯救卫生系统的名声。倘若红包归属到商业贿赂打击的名单,80%的医务从业人员都有红包,尴尬的岂不是卫生部门?给红包“减刑”,与其说是变相肯定红包的合法性,不如说是“爱护”医务工作者,害怕牵连太多的“有辜”! 红包“减刑”,医生没有了太多的顾忌,作为不正之风的“红包”,能就此绝迹?恐怕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红包“减刑”,对患者而言,意味着给医生塞红包成了一种惯例,破坏规矩,风险有多大?一个网友说得好:“医生的手术刀杀人,可是不负法律责任的。”手术刀也是刀,注射的针头也是针,要想减少痛苦,红包虽说不能百分之百保证你的安危,但心理上的安慰,同样是一支有效的镇痛剂,花钱买放心嘛。 红包“减刑”,是腐败底线升级的表现。收红包者不害臊了,送红包者更心疼了。 作者:刘海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