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四倍:剧组破坏景区须以反“公地悲剧”应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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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5:38 浙江在线 | |||||||||
《无极》剧组破坏云南香格里拉碧沽天池美景风波刚刚平息,浙江又爆影视剧组毁损该省仙都风景区内国宝级摩崖石刻事件。《大旗英雄传》剧组在仙都风景区拍摄期间,为不影响拍摄效果,竟用涂料喷涂覆盖石刻字——仙都景区地处浙南丽水缙云县,其摩崖题记为全国重点文保单位(8月10日《东方早报》)。 近年来,关于剧组破坏自然生态的报道不曾间断。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加勒特·哈
我们为什么关注剧组破坏自然生态?这在于风景名胜区是稀缺资源,同时也是共有资源,更在于剧组破坏自然生态折射着我国社会生活中公共利益弱势化的图景。公共利益,指的是一个社会中事关所有社会成员个人利益、至少事关这个社会中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剧组破坏景区环境,以“无心之失”来解释实在是说不过去的。 风景名胜区一般被认为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满足社会物质和文化需要的社会公共物品,所以风景名胜区一直以来属于政府规制的对象。剧组屡屡破坏景区环境,则告诉我们政府规制本身也可能产生“规制失灵”。仙都景区管理处无疑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该处有关负责人坦言,“本着对剧组友好的态度和考虑到影片今后对仙都的宣传促销效果,景区最终默许了他们的行为”,显然,各种直接和潜在的利益让管理者将职责抛到了一边。 笔者以为,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府规制制度设计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激发和保护公众关心社会公共事物和公共目标的公民品质,因为只有以此为支撑,才能让反“公地悲剧”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 作者:朱四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