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忠:看病可砍价,是喜还是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0:08 红网 | |||||||||
作者:王希忠 家住江苏宿迁市宿豫区蔡集镇的张书菊前一阵子患了阑尾炎,家人把她送到了一家医院,但3000元的手术费用让他们望而却步。经过多方打听、比较后,他们最终在同区的王官集镇医院,通过砍价,以800元支付了全部住院以及手术费用。“在我们这儿,人们已经很习惯看病砍价了。每天10名病人中就有6人要砍价的。”宿豫区顺河镇医院负责人肖允福在
看病还可以砍价?新鲜!印象中,医院可是个说一不二的地方。别说砍价,就是住院押金一时凑不起,都可能被拒绝救治。但是,新鲜归新鲜,却并无神秘可言。它在宿迁这个地方出现,只不过印证了一个最基本的市场规则:供不应求,价高得买;供过于求,价低得卖。 宿迁以激进的“卖光”式医改而闻名,并在今年引起了新一轮争议。但不管怎么说都必须承认,宿迁通过产权改革解决了医院的垄断问题,使卖方市场变为买方市场,病人开始拥有话语权,可以用钱对医院投票。由此带来的结果便是:医院由于竞争压力,会想办法改善自己的软硬件设施;病人在综合考虑医院水平的前提下可以价比三家。这样,看病难、看病贵,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另据一些媒体报道,困扰各方的医生收回扣、要“红包”问题,在这里基本上见不到了。一是因为医院管理者由公立医院的看守者变成了自己医院的主人,对医生加强监管的动力增加;而医生由于增加了丢饭碗的危险,即使有人给也得先掂量掂量。 “市场出清”,就是这个道理。在竞争性而且供过于求的市场上,医院如果拒绝病人的砍价,可能会失去市场。这是看病砍价现象令人欣喜之处。 但是,利弊往往共生,看病砍价也不例外,首当其冲的就是医疗质量可能会打折,比如对病人治疗不彻底,或者就如一位医师所说,医生为了吸引病人,开一些疗效好、价格低但副作用大的药品。这就对医院及其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院作为有追求的市场主体,不应也不能做这种短期损人、长远损己的事。而且,医院虽成为一个经济体,但首先还是救死扶伤机构,要受到医疗职业伦理的约束,就更不能因为经济利益而忽视固有的职责。就监管部门而言,由于产权改革而脱离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尴尬,没有了医院娘家人的身份,负起的是为公众谋利的公共卫生职责,就更没有理由不当好裁判员。 市场归位,监管到位,解决以上这些问题当不是难事。对于其他地方,无疑也提供了镜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