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赛尔:关于鸡的问题,让孩子喝鸡汤就够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0:18 南方报业网 | |||||||||
曾经看过电影《鸟人》,说的是一个向往像鸟一样飞翔的人的故事。再回想起多年前看的《水浒传》,就觉得“鸟人”二字非常眼熟,那是鲁智深挂在嘴边的口头语,骂人的话。词相同,意相远,此鸟非彼鸟也。 鸡亦如此。10岁的小学生,在翻看一本主要为中小学师生编写的字典时,发现字典里对“鸡”的解释有两个,第一个是“家禽”,第二个是“妓女的贬称”,家长多表示不妥,
10岁的小学生该不该知道鸡的第二种含义?我先来说个细节。犬子六岁有余,是个电视迷。一天吃晚饭的时候,问我,电视里讲有人“做小姐”,老爸,什么叫“做小姐”?如果按照我为人父之前举张的无为而治自由自然的育子理念,我肯定会脱口而出了。但此时,我表现得相当保守,预料到解释不当,在勤学爱问的孩子面前将十分被动,就打了马虎眼,“喝你的鸡汤去,等我明天想清楚了再告诉你”。这说明,我是一个有点虚伪的人,嘴上说要对孩子自由放任,事到临头,心里还是有底线的。 就说到主题上来了。孩子该不该知道以“鸡”为代表的社会阴暗面的信息?在下的意见非常普通,和任何一个理性的父亲一样:在合适的年龄段,让他接受心智范围内能正确理解的信息。《民法通则》的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岁左右的孩子分辨是非的能力不强,不能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就再拿犬子作回反面典型。他对日本的暴力卡通片非常着魔,经常学着喊打喊杀,尽管我也明白男孩子身上保留点野性是好事,但总不能让人性的暴力本能在内心里扎根,所以采取了诸如勒令其关电视、没收碟片、口头警告等手段来进行修理。 我的态度比较明确,10岁的孩子早早地就知道“鸡”的非动物学上的含义是不好的,大道理有如下三点—— 孩子的童心要尽量保持长久,倒不是说就是给他营造“温室”环境。等孩子长大成人或者他还来不及长大成人,污秽耳目的东西一定会奔他而去,够他受的了,就让他的耳目尽量能清净长久些,尽量在美好的童话中多待几年吧。 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也是伦理道德中主流价值观的要求。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有教养不粗俗的君子或淑女,同时鉴于人性中向上的一面,在不良信息或环境的包围中未必能始终坐怀不乱,所以还是让类似的信息迟点进入孩子的视界为好。虽然,报道中的小学生说她和同学们早就知道“鸡”是什么意思,但这并不是合理存在的理由。它只能说明,这是件令我们大人感到羞愧的事,是大人们把世界搞肮脏了,我们是不称职的长辈,亏欠于孩子。 因为这是专门给孩子使用的字典,就像电影的分级制度一样,应该和普通的字典有区分。如果仅仅因为强调“富有时代气息”,而收录“大量新词新语”,家长会很生气,后果会很严重。胡赛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