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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昆:为何淫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8:54 人民网

  北京海淀区清河镇有一条即将拆迁的胡同,一到晚上就有“小姐”当街拉客卖淫。最猖獗的时候,百米长的胡同竟有四五十个女子同时拉客。8月22日天早上,一位“有责任心的市民”在胡同里贴满“请卖淫者离开,还胡同纯净天地”标语,很多居民看后都拍手称快。但到下午,标语都被撕毁了。(8月24日《新京报》)

  “请卖淫者离开”这一标语将会产生的效果几乎是可以预见的:作为不道德的卖淫
者,显然不会因为一个标语就放弃“生意”,知趣地走开的。她们早已将道德与良知埋在了心底。但一个“请”字却分明透露出了当地居民对卖淫猖獗的无奈。以标语的形式“请卖淫者离开”,是无奈之下的私力救济,也是对公力救济的嘲讽。

  在这个即将拆迁的胡同,每到夜幕时分,几十名打扮妖艳、举止轻浮的女子就聚集于此,对过往行人做出挑逗性动作,而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3年。拉客女子的行为不仅影响了居民们的正常生活,甚至中学生被挑逗后无心学习。虽有警车每天都在附近转悠,但卖淫者依然猖獗。在这种状况之下,居民们对卖淫者虽然痛恨,却只能无奈。无奈之下,有居民贴出了“请卖淫者离开”的标语,寄希望于卖淫者的良心发现。

  在自身的权利遭受侵害时,不通过国家机关和法定程序,而依靠私人的力量实现权利,解决纠纷,显然,“请卖淫者离开”是一种私力救济。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通过私力救济来实现权利的现象:譬如民工爬上塔吊讨工钱、患者请来“医闹”解决医疗纠纷等。在私力救济的背后是公力救济的疲软。公力救济与私力救济相对应,是指国家机关依权利人请求,运用公权力对被侵害权利实施救济:譬如劳动部门替民工讨工钱、

卫生部门解决患者的医疗纠纷等。

  在这里,当地治安管理部门本来是应该为当地居民解决卖淫问题的。但在种种理由之下,当地治安管理部门却不能对当地居民实现救济。于是,居民们贴出了“请卖淫者离开”的标语。但这样的标语却并不能达到“稻草人”那样的效果,它如农民被占用耕地时发出的声音一样微弱,如居民的房子被强制拆迁时的反抗一样疲软。在我看来,居民们其实并未对标语的效果寄予多大期望,它充其量只是一次调侃、一次发泄,表达着当地治安管理部门的不满。

  从私力救济向公力救济的发展,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但当公民穷尽一切合法途径仍不能获得正当救济,公力救济就会转化为私力救济,各种非法的私力救济就会滋生,譬如“医闹”现象、自杀讨薪等现象则会不断出现。同时,也会出现像“请卖淫者离开”此类无奈的私力救济。显然,我们的公权力部门尚须继续努力,尽最大力量实现公力救济的公平性和效率性,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避免公力救济向私力救济的转化。

刘义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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