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海:公安“看了又看”治不了足坛丑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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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0:28 新华网 | |||||||||
何勇海 作者文集 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董事长龚建人29日证实,在日前的中甲联赛江苏舜天队对广州医药队的比赛中,两名公安部工作人员在中国足协联赛部主任马成铨陪同下,观看了整场比赛。这是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诞生以来,公安人员首次“事前介入”足坛,对足球联赛中的“假球、赌球、黑哨”等现象进行监督。此次南京之行只是公安部治理假球和赌球丑闻的第一
当前,“假球、赌球、黑哨”等足坛“三毒”已经猖獗渗透进中国足球的每个角落,从观众寥寥的体育场内两支专业球队之间的“猫儿腻”,到众目睽睽之下操纵控制几场或几轮比赛结果的全方位操作,足坛“三毒”的影响所及,已经从几支球队的成绩、名次,扩展到中国足球事业的前途甚至社会的稳定。当道德、行规、舆论对足坛“三毒”的约束作用难以充分发挥时,对惩治中国足球的阴暗面,公安等部门的司法介入,一直被认为是最有效果的途径。因而,公安部首次派出工作人员前往各个比赛现场进行悄无声息的监督,受到一致好评。 但笔者以为,公安人员只是在各个赛场“看了又看”,能看出什么异常现象吗?细细品味之后,笔者突然有种“打虎只瞅老鼠”的感觉,可以预想,“假球”及其衍生物“黑哨”仍将无法“认定”,“嫌疑”也仍然只是“嫌疑”,更不要说是“赌球”了。 不错,假球、赌球、黑哨,都是违法犯罪的行为,违法犯罪行为理应受到法律制裁。既然涉及法律,就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足坛“三毒”,应该是调查搜集事实依据(即“证据”)在前,照章处罚直至移交司法在后。而现场观看比赛,能看出什么端倪吗?体育竞技存在着不可预见性和偶然性,比如“假球”,没有一个统一的定性标准,一些动作到底是无意的过失,还是人为故意的做假行为,法律定性起来非常困难。即使公安人员现场观看比赛,你也不能按照观看比赛的其他人的一般标准去评价是否是踢了“假球”、吹了“黑哨”。而“赌球”,在媒体不断曝光之后,已变得越来越隐蔽,很多情况下都是通过网络进行地下活动,在比赛现场根本无法看出什么蛛丝马迹。 事实上,在“假球”及“黑哨”等丑闻中,赛场上的运动员及裁判,只不过是一只只小小的“老鼠”而已,其幕后潜藏着一只只硕大的“老虎”。一些妄图制造“假球”及“黑哨”事件的足球俱乐部,当然事先要给比赛裁判和对手支付一些贿赂金等等,这笔钱正常途径显然没有办法走账。那么,我们的各个执法部门,完全可以对每个俱乐部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一些涉嫌人员信用卡上异常的大笔资金流动进行监控;对传播赌球信息的网站进行监控管理……单单瞅着“老鼠”们在那里比赛,又怎能奈何得了“老虎”的贿赂、造假账、赌球之举? 可以说,公安介入足坛打假,功夫在赛场之外,且还需要使出非常规的“铁腕手段”。轻而易举地派几名工作人员现场观战,对“绿茵腐败”就能起到敲山震虎之效吗?在我看来,根本不能。 |